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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金融支持路径--基于威远县无花果、中药材、茶叶现代农业园发展的调查研究

时间: 2020-11-13  来源:四川县域经济网

【摘要】根据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表述为: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有专家直言,以建设“中国安全第一级”的高度来统筹建设“经济第四级”。由于受外部的挤压,农业特别是粮食产业纳入了战略性产业。因此,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农业尤为重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业,几乎是自给自足和劳务输出,承包的耕地生产的产品很难成为商品,大部分农民是通过劳务输出增收致富。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到2019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2家),家庭农场达到近87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220万家,带动了1.25亿农户进入大市场。虽然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发展迅猛,但发展较为分散,单个的经营主体很难在供需市场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寻求更快速、安全的发展路径。据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组织的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2018)”数据显示,在受访的新型经营主体中,分别有18.87%的家庭农场/大户,26.40%的合作社和68.49%的龙头企业存在经营资金缺口,经营资金缺乏、融资困难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经营项目的突出问题。本文结合四川省威远县现代农业园发展情况,就金融如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现代农业园建设进行分析,并提出支持建议。

一、现代农业园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在联系

(一)现代农业园定义

现代农业园作为现阶段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较成熟的一种现代农业园区类型,建设现代农业园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现代农业园是指在有一定资源、产业和区位特点等优势的范围内优先发展现代农业,从而在某空间上形成产业群的聚集区,是由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实施集约化生产和企业化经营管理,集科技研发、农业生产、休闲旅游、示范服务、生态保护、创新孵化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

(二)现代农业园发展历程

据数据显示,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这一现象使得我国现行的土地碎片化经营,造成农业无法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致使农业生产要素无法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同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人口流失。再者,由于粗放式管理,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土壤肥力降低,影响农产品品质,使得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发展现代农业园将对我国碎片化经营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和提升,将形成全体系、全方位、全链条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截至目前,现代农业园发展主要经历了农业科技园、观光农业园、果蔬采摘园、畜牧养殖园、农副产品加工园、休闲农业园、度假村、民俗观光村、生态农庄、农产品物流园等不同类型的园区形式。

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2019年,农业牧渔产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6500亿元,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村网络销售额1.7万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4000亿元。

农村创新创业规模扩大。2019年,各类返乡创业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创办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占到80%,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的超过50%。在乡创业人员超过3100万。

2009年,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此时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传统农区确定一定区域,由政府、企业、合作组织及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依托一定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机构,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集约化生产、产业化与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示范、辐射和带动周边及同类地区的现代农业建设。

2010年开始,我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示范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农业功能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主。

2016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现代农业园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三产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现代农业园的提出,顺应城乡融合发展,促使我国农业园区迈进突破推进阶段。

“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产业格局呈现新变化,农民收入实现新跨越,但城乡发展仍存在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和农村老龄化、空心化等问题。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设,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018年,国家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依托现代农业园,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20年10月27日,国家发布了《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加快发展以二三产业为重点的乡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2019年,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超过22万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1万家,吸纳3000多万人就业。

乡村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建设了一批产值超过10亿元的特色产业镇(乡)和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村,创响了10多万个“乡字号”“土字号”乡土特色品牌。

乡村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2019年,休闲农业接待游客32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500亿元。

乡村新型服务加快发展。2019年,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6500亿元,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村网络销售额1.7万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4000亿元。

农村创新创业规模扩大。2019年,各类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创办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占到80%,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的超过50%。在乡创业人员超过3100万。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以现代农业园建设为抓手,能够有利于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新平台,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新载体,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要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园。为突出现代农业园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就业增收等功能作用,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分别在2018年、2019年持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园创建及认定工作。通过3年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日臻完善。截至目前,国家现代农业园创建114个(含纳入国家现代农业园创建管理体系的省级现代农业园7个),其中已认定授牌20个。

(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支持现代农业园的内在关系

一方面,现代农业园是指在有一定资源、产业和区位特点等优势的范围内优先发展现代农业,从而在某空间上形成产业群的聚集区。国家在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和任务中也提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创’的孵化区”。由此可以看出,现代农业园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摇篮”,而形形色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资源整合和提升,将把现代农业园推向新高度。

另一方面,农业园区无独立法人地位,难以符合信贷准入门槛。农业产业园区依附于龙头企业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没有独立的经济实体法人地位,银行现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都不能直接和农业园区进行对接。农业园区的法人主体问题无法满足银行信贷准入审查的基本要求,目前现代农业园区模式无法成为金融机构扶持的主体,信贷准入难。所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某种程度上是支持现代农业园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威远农商银行近几年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发展现代农业园的实践与探索

(一)威远县主要现代农业园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

近年来,威远农商行抓住县城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推进特色农业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年来,先后贷款19.05亿元,支持22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3个家庭农场、432个农民专合社、0.87万户种养加销个体专业大户发展,促进传统工业结构调整, 一批食品药业企业应运而生;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初步形成了“东中药材、南无花果、西樱桃、北茶叶和全域生猪”农业产业布局,形成了24个现代农业园区、一个食品工业园以及正在严陵镇建设大健康医药产业园区。目前全县无花果、中药材、茶叶等为主的农业产业已经初具规模。

(二)政府政策与金融支持的效应

1.威远县政府农业产业园发展政策

威远县先后出台了《威远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关于积极创建无花果国家现代农业园促进无花果产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威远县中药材规模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办法》《威远县中医药产业园区扶持管理办法》《威远县无花果规模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办法》等扶持园区建设的产业政策,每年新认定2-4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并给予10-50万的奖补资金。对规划范围内从事种植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适度规模(10-29亩)的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无花果的种苗、种植补助、设施补助和保险补助。威远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给予全方位的奖励扶持。这使得规划到位的现代农业园区有了对应的激励支持,使其持续保持发展活力和动力。

2.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近5年来,人民银行累计投放0.9亿元支农再贷款、2.76亿元支小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机构服务特色农业产业和新型经营农业主体。威远县成为全省首批支农再贷款示范基地。通过货币政策机制的传导,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让利于民。贷款利率水平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3.威远农商银行金融服务。一是扩大种养加销大户的信用贷款额度。一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由5万元提升到10万元,特色种养大户信用贷款提升到100万元。30万元以下贷款推行客户自助借贷。二是与省农担公司、市担保公司、县农担公司合作,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找有效担保的问题。三是利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工具解决融资贵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威远县农业产业园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威远县无花果产业园成立威远县无花果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作站,研究推广9项无花果栽培新技术,获得专利22项;引进无花果品种70余个,从中优选出4个适合威远本地栽植新品种;制定5项技术规程,在园区内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引进内江市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落地威远县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进一步提升县域内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2020年以来已为18家农副产品互联网销售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通过电商和品牌直销店,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经营,建设了威远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镇西特色农产品电商基地、高石电商冷链物流中心三个电商集聚发展区,威宝、黄老五、金四方等产品均已入驻淘宝等电商平台,累计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点256个,物流自提点199个,益农信息社262个;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存栏量达到70个,19个农产品经营主体签约使用内江市“甜城味”区域公共品牌。今年已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122件,注册128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1854件。

目前全县已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1家,家庭农场3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32个。无花果、中药材、茶叶现代农业园已升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园。

(三)对无花果、中药材、茶叶特色农业金融服务的措施及效果

1.信贷支持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产业措施。随着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产业的不断发展,威远农商银行从散户信贷支持升级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支持模式,并先后出台《威远农商银行金融服务无花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远农商银行金融服务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支持政策,创新推出“金果贷”“仙草贷”“乡村振兴贷”等产品,重点支持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产业中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计划于2023年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为发放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产业龙头企业、专合社贷款5亿元,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户贷款4.74亿元,全过程帮助和见证产业发展。

2.信贷支持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产业成效。通过持续信贷支持,威远县无花果种植面积已超过5万亩,成片集中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一。年产量5.2万余吨,实现产值超过7亿元,销售份额占全国同类产品的61%。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等订单生产利益联结机制。威远金四方果业有限公司和四川久润泰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第一批使用“甜城味”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同时威远世界无花果博览园成功创建AAAA级景区;威远县已经成为全省中药材产业重点县之一,野生中药材资源面积达5万亩以上,药用野生植物300余种,人工栽培40余种,栽培面积约2万亩。形成了以东联镇为中心,覆盖全县14个乡镇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格局。船石湖建成“中国第一家佛手GAP种植基地,威远佛手纳入省“三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威远县茶叶种植面积达到3万余亩,全县主要茶叶品种年产鲜叶产量1.5万吨,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县境内四川省复立茶业有限公司和威远县高山云雾茶业有限公司两家茶叶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7500吨,已形成了集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产品多次获国际、国内奖项,复立茶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3.信贷支持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产业带来的启示。虽然威远县以上三大主要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三大现代农业园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从其各自产业龙头企业经营情况来看,本地农业产业发展仍有很大空间。据了解,无花果、中药材和茶叶产业对应龙头企业金四方果业、百胜药业、复立茶业、高山云雾茶业自身生产有40%-60%原材料来源于外地采购,本地产量无法满足其加工需要。所以大力支持专合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户提升无花果、中药材、茶叶三大产业原材料种植供应有利于降低成本,提升本地内循环;大力支持龙头企业提升加工水平、增加附加值,有利于提升产业利润,为更好带动产业向上发展奠定基础。

三、威远县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难问题

从全国宏观层面来看,经济全球化的不确定性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格局产生冲击,全球供应链调整重构,国际产业分工深度演化,对我国乡村产业链构建带来较大的影响。资金、技术、人才向乡村流动仍有诸多障碍,乡村网络、通讯、物流等设施薄弱,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创新能力总体不强,外延扩张特征明显。目前,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2.3:1,远低于发达国家3.5:1的水平,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67.5%,比发达国家低近18个百分点。

从威远的微观来看,由于农业的天然风险系数偏高,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始终偏弱,作为农业产业中整体规模较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获取金融信贷支持一直是个重大难题,也是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大问题。据统计,全县无花果、中药材及茶叶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总量约为1.2亿元,但其中金四方果业、百胜药业、复立茶业等龙头企业贷款额就占到了90%。由此也说明,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才能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金融支持主要困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属性过高影响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农业作为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行业,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环境,这是其天然属性。金融机构作为追逐利益的主体,风险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目前威远县金融机构中,仅威远农商银行支持农业产业能力最强、深度最广,从农业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再到农户,威远农商银行均有支持。其余金融机构重点选择威远农业龙头企业、专合社100万元至500万元信贷支持。或者说从农商银行(农信社)客户中通过利率优惠增加部分贷款,首贷客户非常少。前面提到全县无花果、中药材及茶叶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总量约为1.2亿元,但其中金四方果业、百胜药业、复立茶业等龙头企业贷款额就占到了90%。造成如此巨大的信贷支持差距,主要在于龙头企业占据了农业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即生产力、销售力及发展力。在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后,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渐显露,自身抗风险能力有了显著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意愿和力度也随之加强,故而造成信贷资源的相对集中。

(二)经济作物周期特性导致风险无法预估

在农业中,不同经济作物的种植、生长和产出周期不同,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十几年,同时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种植效果无法很好的界定,造成无法预估其风险。拿无花果、中草药和茶叶产业来看,其中无花果种植生长周期短、产果快,经济产出周期较短;中草药根据不同种类和品目,生长和产出期从1年至10年不等,有的甚至超过10年,但产出期短的其价值也相对较低;茶叶种植一般情况下产出期为3年,且生长好坏和采摘时间的把握直接影响其后期产出茶叶的质量。所以在威远县无花果产业发展较中草药和茶叶更为迅速,也更为成熟,得益于其产出周期短、种植技术成熟、经济成效显现快。产出周期越长,风险成本就越高,作为除龙头企业外的新型农业主体很难承受带来的风险和几年内低收益甚至无收益带来的成本压力,这也是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一大困扰。

(三)政策性引导和支持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来看,威远县地方政府对政策引导金融支持新型农业主体机制相对缺乏,虽然出台了对于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和奖励政策,但对于金融机构并未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同时风险分担机制也较为缺乏,仅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放大10 倍用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自身需承担30%的风险。并且根据主体不同,担保金额分别为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最高100万元,专合社最高200万元,龙头企业最高1000万元。基金金额拟定为1000万元,且为分批次到位,支持力度很有限。

(四)信贷产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不匹配

目前金融机构中,支持农业产业贷款产品属威远农商银行较为丰富,包括支持中草药的“仙草贷”、支持无花果的“金果贷”、支持生姜的“生姜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乡村振兴贷”、小额农贷等,发放金额约19.25亿元。但目前省联社贷款政策中,信用贷款额度拟为50万元,较经营主体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乡村振兴贷”中仅支持1-3年贷款期限,对产出周期超过3年的经济作物并不适用。

(五)缺乏有效担保直接限制融资发展能力

除龙头企业外,小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资本弱,前期投入高,自有资产很大部分已经投入,想要再获得信贷支持,最先面临的问题就是缺乏有效担保。目前除威远农商银行对小型主体发放信用贷款外,其余金融机构几乎只对龙头企业进行信用贷款支持。无抵押、无担保是多年来困扰小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最根本问题。虽然“乡村振兴贷款”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部分矛盾,但其办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需要成立一年以上,农民合作社原则上需要社员50户以上,并需要相关部门同意才可办理,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加之目前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仍停留在局部试点,尚未全面推行,法律障碍未彻底消除,风险仍然存在,制约了金融机构贷款抵押业务的开办。

(六)产业集群规模不够导致无法形成规模化经济效应

目前威远县新店镇生姜产业规模集群效应较为凸显,虽然没有龙头企业,但新店早子姜集中种植、集中销售,经过威远农商银行近10年的金融支持,目前新店镇早子姜已经成为当地支柱产业,种植户超过200户,引进姜种达2万吨,年产值超过1.5亿元,早子姜更是销往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新店早子姜也是央视常客,名扬天下,成为威远“三绝、三宝、三优”之一。毫不夸张的说,新店生姜产业是规模化的典型。为进一步支持其发展,威远农商银行“生姜贷”采取批量一次核定授信、动态调整、三年有效的模式,信用贷款提升至100万元,并实现100万元以上与省农担公司无缝对接。2020年,威远农商银行将对新店镇生姜产业及姜农授信约1亿元。

但反观威远县其他农业产业,除几个龙头企业外,并没有其他产业能够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规模。

(七)农业保险缺乏导致信贷资金风险分担能力有限

近年,保险公司陆续出台对生猪等产业的保险政策,但对经济作物的保险几乎没有,对于威远县现代农业园中新型主体而言,无法得到有效的风险分担。

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思路

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结合威远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围绕现代农业园发展建设,就商业银行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以下思路。

(一)出台对应政策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当地政府以财政资金设立多样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农民、农业企业根据适应市场需求和最大限度实现价值增值原则,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产业链的长度、宽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当地的农业经济资源发挥最大化经济效用。如威远县在现有“乡村振兴基金”基础上,对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对支持额度进一步提升。二是根据本地特色产业设立专项产业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更准、更快、更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从而推动农业产业提速,进而加快现代农业园建设进程,主动放大规模化效益。三是设立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基金或对其税收等进行部分减免,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降低金融机构定价高度。四是开展专业担保公司集约担保,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问题。同时由政府承担担保费用,解决融资贵问题。

(二)商业银行解决融资难的思路

一是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农业部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发挥金融机构各自比较优势,形成功能互补、错位竞争、差异安排、分工协作支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合力。通过银团贷款、批零结合、业务代理、银保合作、银担合作、银租合作、投贷联动等形式,为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形成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合力。通过市场细分,能够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二是可针对不同农业产业园发展情况,围绕“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等现有订单生产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整体授信。授信可采取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由金融机构和龙头企业共同确定园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并由龙头企业为其进行担保。既可以有效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园区内的主导地位,也可对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较为精准、合理的信贷授信并解决其融资难、担保不足的问题。但要考虑龙头企业授信集中度和风险防控能力,避免过度授信。三是鼓励龙头企业设立互助担保基金,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压力。四是持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绩效,解决农业产业园抵押担保瓶颈问题。应顺应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服务需要积极开发贷款业务新品种,针对不同类型和经营规模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需要,提供差别化的融资方案。如威远农商银行创新推出的“生姜贷”,对种植户一次授信,3年有效,批量授信额度从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不等,做到升额、扩面、提速、降息。产品要充分考虑融合对应农作物的产出周期和经济性。五是围绕地方特色农业,以核心企业为中心,捆绑上下游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积极推广订单融资、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供应链融资产品。

(三)商业银行解决融资贵的思路

一是用好、用活货币信贷政策,积极使用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通过低成本资金流入,下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利率,直接降低融资成本。二是金融机构主动让利,以微利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是推进农业企业发行债券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四)设立价格指数保险和自然灾害保险

保险公司汲取如生猪保险等成功保险产品,针对不同农业产品产业建立个性化保险产品,通过对价格指数的保护和自然灾害的防控,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信心和底气,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树立坚强后盾。

(五)积极对接大市场

围绕“种植+农旅+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的现代农业园全产业链发展思路,着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深度拓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优化升级、乡村新型服务业丰富发展、农村创新创业永续前行,金融重点支持种植、加工、仓储运输、销售服务等相关市场主体,深入挖掘农业产业附加值。在推动全产业链发展的基础上,激发第一产业发展潜能,促进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园中产生和进驻,形成“以点成链,以链促面,以面强基”的现代农业园良性发展环境,从而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积极建立普惠涉农、普惠小微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去除支持限制和枷锁,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充分激发商业银行支持信心和决心。

(七)加大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力度

一是扩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经营权范围。通过转包、流转、入股等形式获取土地经营权用于贷款抵押。二是将土地经营权上附着的龙头企业投资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纳入信贷抵押物范围。三是进一步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为规模化夯实基础。

(文/威远农商银行课题组 组长:刘阳德  成员:李建钢  倪涛  编辑/陈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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