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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绿色四川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6-04-14   发布者:四川县域经济网

郑妮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副研究员

 

      “十三五”期间的绿色发展蓝图,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之一,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强调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对于四川省而言,绿色四川建设迫在眉睫,不仅需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更需要法治的保障力。

      绿色四川建设,应加强政策支持与体制机制保障。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公报中提出了诸多有效的绿色建设手段和措施,体现了国家对绿色发展的政策支持与体制机制保障。就四川省而言,刚刚举行的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再次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足见四川省委、省政府对绿色四川建设的信心与决心。紧接着,各市州将出台各种政策与措施。我们建议,“十三五”期间的绿色四川建设,还应继续加大政策支持与体制机制保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将有关政策、体制机制等上升为法律规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形成地方性法规,促成绿色四川建设全部纳入法治保障。

      绿色四川建设,应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多规融合”。就四川省而言,应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等综合性长远规划和专项规划实现规划内容在空间上落地,实现“多规融合”。要实现规划前后照应,统筹协调,规划内容应以环境空间管制为主体,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内容,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避免不同规划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多项规划的紧密融合与互通互用。同样,建议各市州应坚持在依法治理的前提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省内土地规划、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规划措施进行统一与协调,始终做到规划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程序性与合理性。

      绿色四川建设,应依法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构建城市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其主要途径是依法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城市是实施生态环境系统管理最有效的区域尺度和行政层级,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在范围上最广泛,空间耦合性强,与各项环境资源管理制度能有效衔接,并能在保护区域、控制单元、管控网格等空间单元上精细化落地实施。建议四川省在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管理政策上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严格遵守现有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根据省情,逐步出台实施细则,使法律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有机整合环境管理政策,并与相关法律或制度进行有效衔接。三是结合四川省自身生态环境保护特点与特色,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要求进行细化,实施清单式保护与管理。四是从资源环境保护底线的角度,对其他相关资源性红线的划定提供基础,促进各部门对环境保护的协同管理。

      绿色四川建设,应加大环境依法治理力度。“十三五”时期四川省发展新的目标要求之一是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实现这一目标要加大环境依法治理力度,根据国家总体行动计划,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筑牢四川省生态安全屏障,加大对生态薄弱地区的环境治理法治保障,针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依据法律进行严惩,将环境依法治理的各项工程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绿色四川建设,应加快发展法律等生活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是服务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及服务,其产品、服务用于解决购买者生活中(非生产中)的各种需求,其主要包括商贸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家庭服务、体育产业、养老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法律作为一项生活性服务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性功能,对绿色四川建设大有裨益。随着公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对于房屋绿色装修、绿色安全食品的销售等问题愈来愈重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亟需法律服务行业的阐释、引导甚至化解,因此加快发展法律等生活性服务业十分必要。例如,通过加快生态旅游、环境治理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从而推进覆盖四川省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绿色四川建设,应加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要把全面依法治省各项部署落实到位,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其中,加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协调管理机制,统筹全省生态保护工作。只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法可依。因此,根据目前四川省生态保护现状及将来可能面临的实际问题,应继续完善现有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使其内容更齐全、适用性更广、可操作性更强。二是加大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四川省公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建议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不应限于宣传展板、海报或者口号,而应通过多种方式将宣传内容更加具体化、形象化地展示出来,并为群众所接受。例如通过微信小段、微博小文、微小视频、漫画图片等方式展示出来,逐步推广生态保护专业知识。同时,还应加强对公民进行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破坏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法律知识的宣传,从而在全省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法治氛围。

(文章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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