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县域作为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经济活动的交汇点,发展质量直接关乎区域协调与国家稳定。当前,县域经济正从要素规模驱动向创新效率驱动、从政策依赖向制度保障转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法治保障”置于国家治理核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两大主题在县域层面的深度融合,凸显法治已成为塑造发展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激励创新行为的基础性制度。良好法治能提供稳定预期、明晰产权边界、保障合约履行,是县域吸引优质要素、孕育创新生态、实现产业升级的制度性基础设施。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兼具先发与后发特征,城乡与区域差异显著,其县域法治经济生态演进为观察制度与经济的互动提供了宝贵样本。
法治保障赋能
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理
理解法治对县域经济的正相关作用,需要利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深入剖析其内在的治理逻辑。
法治保障、交易成本与市场预期稳定。根据科斯、诺思等制度经济学家的理论,经济发展效率取决于交易成本高低。县域层面的交易成本既包括运输、通信等有形成本,也包括信息搜寻、谈判缔约、监督执行等制度性成本。健全的法治体系通过提供普适、明确、稳定且可强制执行的规则,能大幅压缩制度性交易成本。清晰的行政审批清单可降低企业入市的信息搜寻成本,规范的行政执法能减少应对随意检查的谈判成本,公正高效的司法可降低合同违约后的追索成本。稳定的市场预期能增强市场主体的长期投资意愿,这是法治“稳预期”功能的微观基础。
产权保护、创新激励与产业升级动力。产权理论表明,清晰的产权界定与有力保护是激励投资与创新的根本。在县域经济中,产权保护不足危害严重: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对财产安全的担忧会抑制扩大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则直接侵蚀产业升级引擎。对于依赖地理标志的现代农业、依托工艺传承的特色手工业及培育期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侵权(如假冒商标、窃取技术秘密)不仅掠夺创新者当期收益,更损害其持续创新动力。法治通过平等、周延、有力地保护各类产权,为县域经济从资源密集型、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品牌密集型转型提供制度化支撑。
司法效能、契约精神与商业生态演化。高效的司法系统是契约精神的最终守护者。在县域商业活动中,纠纷解决的效率与公正直接影响商业信誉体系的建立和经济活动半径。若司法程序冗长、裁判标准不一、执行变现困难,市场主体会倾向于熟人交易或依赖非正式手段解决争端,抑制现代商业网络扩展和分工深化。值得信赖的司法体系能通过快速公正执行合同、惩罚违约行为,培育强化契约精神,推动经济交往从“关系型”向“规则型”转变,为现代化、开放型县域商业生态奠定基础。
县域法治保障体系的
短板、成因及其经济后果
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赤字”及其对投资信心的侵蚀。基层行政执法存在“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传统路径依赖”的张力。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不足,习惯于运动式、管制型执法。一些县域存在“重招商、轻服务;重处罚、轻引导”倾向,将执法简单等同于罚款和管理。这种“规范化赤字”产生“制度性风险溢价”,抬高了县域资本成本,继而削弱了区域竞争力。
司法资源的“县域性困局”与商业纠纷解决效率瓶颈。县域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深层的是专业化能力与复杂商事纠纷解决需求不匹配。面对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公司治理、破产重组等新型复杂案件,基层法官常因知识储备或经验不足难以高效裁判。同时,地方保护主义隐形干扰未完全杜绝,影响司法中立性。司法效率低下和公信力疑虑增加商业活动“摩擦系数”,阻碍要素优化重组,不利于现代服务业、金融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县域发展。
产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梗阻。国家和省级层面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但县域执行存在“高空作业”现象。侵权认定难、取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突出,县域相关部门缺乏专业执法力量。如四川某著名白酒产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价值连城,但周边小作坊侵权行为频发,权利人维权成本高,执法部门因力量分散、鉴定复杂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产权保护不力使县域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创新成果无法转化为市场优势和持续收益,导致产业升级动力不足,县域经济易陷入“低端锁定”和“模仿竞争”陷阱。
“放管服”改革的“协同性障碍”与隐性壁垒。行政审批事项虽已精简,但部门间数据壁垒、标准冲突、政策解读不易形成新的“协同成本”。如川西某县农旅融合项目在办理多部门手续时,不同法规对地块属性、环保要求存在模糊矛盾,部门协调耗时费力,导致项目落地缓慢。协同障碍和隐性壁垒以“合规迷宫”替代“审批长城”,制度性交易成本从“前台”转移到“后台”,消耗企业时间精力,抑制市场主体活力。
高质量法治保障的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以系统集成、精准施策的思路,推动县域法治保障从“有”到“优”、从“制”到“治”的跃升。
推进“精准立法”与“法律解释下倾”。在省级立法权限内,支持地方就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进行“小切口”“有特色”的立法探索,如制定“天府粮仓”建设相关促进条例、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流通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选择3—5个县(市)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化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经验。
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准化”工程。制定《县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引》,对涉企高频执法事项(如市场监管、环保、安监)的检查频次、程序、裁量基准进行全省统一细化量化。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制度,整合跨部门、跨领域检查事项,由一个牵头部门统筹、多个部门参与、一次性完成检查,杜绝多头重复检查。建立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在县域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设立监督点,由纪委监委、司法行政部门定期收集企业反馈,对执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并公开“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
构建县域商事纠纷解决体系。一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加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同时,在案件较多的县法院,设立专门的商事审判庭或合议庭。二是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与省、市法院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与培训机制,针对知识产权、破产清算等专业案件,探索由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或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巡回审理机制。三是强化司法执行联动。完善县级层面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格局,将协助执行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综合治理考核。四是大力发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广“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前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纠纷。
打造知识产权县域保护网络。一是设立县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市监、文旅、农业、经信等部门职能,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业务的咨询、检索、快速预审、维权援助“一站式”服务。二是实施“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护航计划”。对全省重点地理标志产品产区,建立执法协作快速响应机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自律规范和集体维权基金。三是探索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让“知产”变“资产”,直接赋能创新企业。
推动“放管服”改革数字化转型。一是建设“县域营商环境智慧中枢”。打通各部门政务数据,推动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二是推行“涉企政策集成服务改革”。对一个产业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审批、监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模块化整合,形成“一件事”办理套餐,由政务服务大厅“首席服务官”全程牵头协调。三是建立营商环境“前哨观测”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营商环境观测点,实时收集、分析、处理企业办事中的堵点痛点,推动流程再造。
培育县域法治文化。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将法治建设成效、依法行政能力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同时,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园区”,组织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定期发布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通过舆论监督倒逼法治进步。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系统性变革,法治是内嵌于经济增长的核心变量。四川县域实践表明,从“政策洼地”转向“制度高地”是县域突破发展瓶颈、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未来,需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以系统性思维推动各环节协同增效,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精准性和透明度,以专业化服务应对复杂经济活动。通过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域经济将能更好汇聚高端要素、激发创新潜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县域支撑。
(孙玉国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