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的活动和事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公开。检务公开既是当前检察工作的热点,也是一个重点。今年,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我省在全省开展检务公开试点和探索。在这里,笔者就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检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同时,通过检务公开,也使得检察机关对自身权力有一种自我约束,从而实现公正文明执法。基层检察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也更为紧密。因此,基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评价,关系到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也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思维对检务公开重视不足 目前,基层院在推行检务公开中,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情绪。一是认为检务公开与自身办案无关,公开法律文书,健全机制是形式主义;二是认为基层检察机关事务繁杂,人手紧缺,自身业务重点是办理案件。三是认为检务公开风险较大,很多风险点不好评估;四是目前检务公开工作的协调组织机构放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参与的积极性不强。 (二)检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在实际操作中,基层检察机关在考虑检务公开制度设计时,往往对舆情应对这些方面缺乏真真应对突发舆情的经验,而相关的方案和制度大多仅仅是凭借想象。 (三)督促评价机制不完善 检务公开是一种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的手段。如果没有上级机关强有力的推动和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检务公开会成为一种形式,并无实质效果。 (四)工作方式模式化 目前,检务公开还是主要局限于布置检察机关控申或案件管理接待大厅和搭建互联网或微信微博平台等新兴媒体平台。但对基层检察机关来讲,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网络不普及。 三、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好检务公开 (一)转变观念,健全检务公开机制 作为一种自身监督手段,检务公开要引起基层检察机关的足够重视,首先要在人员的执法观念上进行一次根本性的转变。二在出台检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时,要做好检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衔接,使检务公开充分融入各项检察业务中,使将应公开的信息公开形成办案人员的一种意识和良好习惯。第三是要健全检务公开机制,明确负责检务公开信息的责任人,规范检务信息公开流程。 (二)加大培训,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综合素质 提升广大基层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即是搞好检务公开后会带来的必然后果,也是搞好检务公开的前提。一是要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二是要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要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保密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健全机制,注重督促和考核 通过试点、探索,应由上级检察机关出台统一的检务公开细则在基层检察机关推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既要量化硬软件指标,更要注重实效。力求客观全面。除了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更要注重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四)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 基层检察机关所处的地区不一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治氛围和民族习惯各不相同。因此,在开展检务公开时,基层检察机关更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情况,以多种方式,让群众知晓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监督、行使权利。在完善自身硬软件设施的基础上,更要走出去,深入群众。
宜宾县人民检察院 毛兴刚 杨超
(文章来源:《当代县域经济》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