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社会建设实现灾区振兴发展
都江堰市市长 徐富艺
中央、省、成都市作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部署后,我市把社会建设作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和推进灾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有效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夯实基础,实现社会建设与管理新突破
灾后重建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示范的奋斗目标,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把社会建设与灾后重建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有效夯实了社会建设的工作基础。
全域优化基础设施,筑牢社会建设坚实基础。经过三年灾后重建,我市社会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实现跨越提升。一是城乡住房全面改善。全面完成了380万平方米城市安居房、廉租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698户廉租房和公租房住户顺利分得新居,农房改造率超过70%,全市10万余户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二是社会保障设施更加完善。建成了科技创业孵化园、东软大学生创业园、劳动保障大楼、技师学院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设施,为实现充分就业夯实了基础。建立了标准化康复站、标准化的残健融合学校,完善了助残设施。三是社会服务基础更加坚实。完成51所学校和33个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重建,建成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1个村(社区)活动中心、199个农家书屋。建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人口计生村级信息中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基础平台,奠定了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坚实基础。
均衡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建设有力保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均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统筹城乡“六个一体化”发展。一是坚持城乡规划一体化。汇集全球智慧,高水平完成了重建规划,开展城乡规划大会战,将城镇和农村纳入一盘棋统筹考虑,实现城乡建设与发展同步一体。二是坚持城乡产业一体化。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加快工业集中发展,推进农业规模成片经营,促进以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城乡同步发展,形成了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三是坚持城乡市场体制一体化。深入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率先在柳街镇鹤鸣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和颁证,有效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四是坚持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自来水和天然气覆盖、垃圾集中处理、村村通固定电话和广播电视、移动信号全覆盖。五是坚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了城乡一体化服务体制和经费筹集、财政投入机制,在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使城乡居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六是坚持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特别是基层治理机制在灾后重建和农村“四大基础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群众当家作主,民权民定。健全村(社区)自治组织,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创新探索管理机制,增添社会建设强劲动力。一是创新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在187个村规范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八步议事法”、“六步工作法”成为基层规范治理法宝;在农村集中安置区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创造出了向峨乡鹿池村“三自管理”模式,有效实现了借智于民、群策群力、民主管理。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引入上海先进的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和外来社会资金,孵化培育了7家本土公益性社会组织。目前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NPI)已入驻我市并开展了“阳光生活社区重建合作项目”。三是大力倡导公民志愿服务。走出了一条在震后社会工作中起步、在灾后重建中进步的发展道路,初步形成了“政府与社会互动、架构与实务并行、开发与培训同步、社工与义工互补”工作格局。四是有效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主题,扎实推进了三大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了诉求表达、矛盾疏解、应急处置机制,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五是发挥群众智慧促进管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院坝会”、“巷巷会”、“乡村夜话”等形式,让群众充分行使选择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参与到灾后重建全过程,为加强社会建设增添了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创新举措,推动社会建设与管理新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围绕社会建设五大重点内容,研究制定我市五年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三年工作重点,扎实完成今年工作任务,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开创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新局面。
着眼“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不断改善民生。一是切实加强公共保障。切实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健全基本养老、医疗、工商、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切实关心群众实际困难;落实扶困助弱各项政策,提升助残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二是不断加强公共服务。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和医疗服务标准化;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服务、教育消费的需求;用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丰富公共文化、体育产品供给。三是不断满足民生需求。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安居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加快城市商业业态调整步伐,加大农村配套产业培育力度,确保城乡居民实现既安居又乐业;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构建城乡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园林、健康绿道、滨河景观和公园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立足“共建、共治、共享”,巩固完善城乡治理机制。一是进一步整合城乡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小区物管等职能,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群团参与、群众自治、社会互动的城乡建设管理新格局。二是进一步增强城乡自治功能。坚持“还权赋能、民权民定”,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决策监督中的作用;坚持“还权、赋能、归位”,全面构建党组织领导下,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合理分工合作,适应现代城市发展,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充满活力的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坚持“共治、共管、共享”,全面完善和推广以向峨乡鹿池村“三自管理”为内容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治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坚持政府资源供给的主体地位,引导走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径,积极发展规范的民办非营利服务机构,推动服务资源向社区集聚,提高社区服务居民的水平;发挥专业社工、义工作用,实施“社工+义工”联动服务模式。
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继续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强化法制规范。以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市)、乡(镇)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阳光政府。二是要完善自律规范。加强“三基地一窗口”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构建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保持良好的城乡环境形象;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推动公民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三是要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阵地人员保障、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基层阵地发挥实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向便民服务中心转变,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方便群众;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坚决破除“两好”现象,切实提升行政效能,不断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
着力“强化信访、化解矛盾、保障安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化群众和信访逐级负责制,健全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网络虚拟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工作格局,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和实际需求,及时有效化解群众各类矛盾。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管理防控网,深入推进“平安都江堰”建设。强化生产和消防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警防控力度,严格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提升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实施产业、人口、城市空间三方联动调控。三是着力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建立健全社会安抚关怀机制,开展多形式的社会关爱行动,帮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内心和谐。建立公众心理和社会情绪监测、评估与预警机制,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主动干预工作,疏导社会情绪,平衡社会心理,引导城乡居民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强化“统筹实施、改革推进、创新突破”,切实加强社会建设管理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统筹整合社会事业资源,科学划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四是进一步建立市民参与和共享机制。探索市民参与社会建设的机制和途径,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广大市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