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前言: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换言之,就是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客观要求,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就要求既要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同时又要大力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等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有效实现与大市场的无缝对接,从而持续稳定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为全面建成我省农村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谱写和谐美丽四川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本研究报告旨在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意义、体制创新、机制建立和对策建议,为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化进程,探索中国未来农业发展新路径,推进我省农村总体小康建设与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实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