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和发展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相对于已有的、旧式的农业经营体系而言的,它不是完全对过去既有农业经营体系的否定和摒弃,而是在已有农业经营体系基础上的完善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定义的“新型”,表明不再是传统小规模,单家独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体系,而是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农业经营”的内涵比较广泛,既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环节,又包括与之相关的各类服务,是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类活动的总称;“体系”本义泛指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既包括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又包括各主体之间的联结机制,是各类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综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形势发展变化而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
十八大报告党的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特征概括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基础,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键,新型“四化”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和互为条件的整体,其中集约化生产是目标,专业化管理是手段,组织化经营是路径,社会化服务是保障。
集约化是相对粗放生产而言,是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生产资料,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以求在较小面积土地上获得较高产量和收入的一种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农业经营方式,实质就是要解决先进科学技术、现代机械装备等“物资”不足的问题,在有限土地资源上通过“大投入”,实现“大产出”。
专业化是相对兼业化而言,是农村社会分工日益深化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的结果,是农业生产从最开始每家每户小而全的全能型小农户生产为主,到兼业户生产为主,再到专业户生产为主的发展过程。专业化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人才”的支撑问题,因为专业化生产必须以一定的经营规模为基础,通过农业生产不仅要解决温饱问题,更要解决致富问题,要求经营主体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和经营理念,实质就是成为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专业化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未来职业农民的中坚力量。
组织化是相对分散经营而言,既包括农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旨在提高农户市场进入能力而形成的横向联合与合作,也包括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以及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旨在发挥各自专长、降低市场风险而形成的纵向产业链延伸,实质就是要把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通过建立有规模、有组织和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解决产销衔接问题,改变农户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社会化是相对个体而言,既包括农业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也包括农产品营销阶段的社会化。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从单一个人行为转变为综合社会行为;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主要目的不再是仅仅满足自给自足需要,而是要将农产品转变为社会商品,通过交换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得收入和利润,实现商品的社会价值。社会化的实质就是形成服务主体专业、服务对象广泛和服务模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服务不足的问题,克服小而全弊端,为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绩效提供保障。
当前,四川农业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在城乡统筹大背景下,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新特点对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全省处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重要时期,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公共财政基本实现全覆盖,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产业不断融合发展。当前,在大力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背景下,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广度不断拓展,农业现代化与城市化、工业化“三化联动”发展,既为传统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也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通过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县、林业产业强县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县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对小农田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和育土工程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通过对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连片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发展环境得到很大改善;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和种养大户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从起步走向加快发展阶段。随着生产条件改善和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推广适度经营规模越来越扩大,分工越来越细。合作越来越广泛和联系越来越紧密,对集约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组织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多需求,推动传统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的经营体系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四川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城市化发展进程吸纳了大量人口,加上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由全面过剩开始转变为结构性短缺,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农村适用人才和新型农民大量短缺,将来谁来种地成为不得不面临的重大问题。这种结构变化,导致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农民培训难度加大,社会化服务运转成本增加,如果不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从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那将是十分危险的。因此,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通过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托管、互助、股份合作和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机、农技和营销等社会化服务的支撑能力。
在解决温饱问题阶段,片面追求农业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安全性保障低、农产品质量低下,还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现阶段在城乡统筹过程中发展现代农业主要是解决增收致富和保障农产品安全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通过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提高土地产出率;迫切需要通过专业化经营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迫切需要有组织的产业化经营,形成从种子到餐桌的完善产业链,强化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迫切需要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溯源体系,加强农产品和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与监控技术研发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
在自给自足分户经营的传统模式下,一方面,虽然流通环节已经初具现代农业特征,但生产加工环节仍然较为薄弱和分散,产供销脱节现象未根本改变,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仍还普遍延续传统农业形态,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也扩大了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单元多,并且十分分散,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比较松散,不仅导致难以通过农业生产获取较高的利润,还对保障食品安全形成了巨大挑战。为了应对以上两大问题,越来越多的农业项目从生产繁育,到产品加工再到运输销售,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这种变化让原有农业经营体系的不适应性日益深刻的体现出来,小规模生产下农户的传统经营体系无法应对农业结构的这种深刻变化,迫切需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迫在眉睫,虽然全省农业经营体系已经具有较好基础,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仍然面临巨大困难和严峻挑战。
四川是农业大省, 2011年,全省农业户籍人口6595.7万人,占总人口的72.8%。四川同时也是劳动力资源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在全省3831万人的农村劳动力中, 2011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300.5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60.1%,比2006年的49.3%高出10.8个百分点。由于劳务输出相对于传统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要求更高,加上多年来劳动力资源的持续输出,四川劳动力呈现结构性短缺,农村剩余人口被形象地描述为“386199”部队。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要有现代经营管理人才的支撑,然而,这样的人口结构导致农村现有人口文化程度不高,素质相对较低和培训提高难度大,而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大多不愿意回乡务农。因此,农村懂生产技术、会经营管理的人才极度匮乏,如何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人才瓶颈是必须直面的重大挑战。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出现,加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技术服务单位+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不断涌现并带动农户抱团生产经营,但从全省范围来看,农民组织化程度仍然很低,产业化经营能力仍然较弱,应对生产经营风险能力仍然不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虽然在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提高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带动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延伸了农业产业链,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成为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强大动力。但是,截止2012年,全省有29305个各类农民合作组织,一方面是实力不强,规范化、实体化运作的合作社较少,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民合作组织仅2789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还不到10家;另一方面是带动能力不足,仅35%的农户获得辐射带动。
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情况下,农业产出水平和产出效率的提高主要取决于资本和技术投入,虽然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及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众多机构基本上涵盖了农业生产经营所需金融服务的各个方面,但是由于农业具有前期投入大、经营风险高、回报周期长和比较效益低等导致的弱质性特征,加上农民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农业中小企业较多而内部治理又不规范、抵押担保不足和资信等级较低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中小企业的贷款甚为谨慎。近年来,虽然金融支农力度有所加大,但金融支持力度不足仍然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创新金融产品和降低金融风险,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重大挑战。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要内容,就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而言,公益性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专合组织迅速发展、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的方式不断创新,但是相对于发展需要而言,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力量还比较薄弱,还存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服务供给不足、服务内容和需求脱节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涉农部门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争取了庞大资金,各自分头组建为农服务机构,各自制订对农服务措施,涉农服务在基层就演化为基层组织的单个部门行为。因此,为农服务呈现出多部门、多主体和分散化运作的特征,从而导致农村基层服务资源的分散化、细碎化,缺乏相应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与农业生产经营所需配套性不强,导致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和为农服务效果不佳。
四川人多地少,2011年,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75亩,在以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传统经营体制下,农户仅靠承包土地根本无法解决发展致富问题。同时,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土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其中丘陵地区和山区土地季节性抛荒更为严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和转让等形式让土地集中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手中,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土地抛荒问题,还有利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而提高产出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全省通过各种形式流转的土地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土地流转不规范现象还比较普遍,如采用口头协议流转土地、由村委会代替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期限超过了法定承包时限和承包费不合理等,不仅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业主的长期发展。
为了充分应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加快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集约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组织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全省现代农业综合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增强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人才、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具有极为重要作用,是破解将来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等重大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加快培育四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现代职业农民将是全省未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要充分利用资源,进一步拓展培养途径、优化培养方式,改变重生产、轻经营,重产量、轻质量的传统培训方式,开展针对性创业培训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综合技能全面提升。挖掘并发挥农业生产土专家作用,提高其现代生产经营意识;吸引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从事农业开发经营,鼓励返乡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经纪人等从事农业创业;以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为平台,以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农民工阳光工程等创业培训为抓手,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并建立健全农业技能、农业职业经理人持证上岗制度。
二是培育壮大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引导农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对土地进行整理规划,促进专业种养大户发展标准化、生态化和专业化生产。鼓励成立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政策需求,特别是要在良种补贴、政策性保险和资金融通上给予重点支持。
三是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提高实体化运作能力。根据合作社数量较,但是规范化、实体化运作薄弱现状,针对性开展以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产品生态化、运作实体化、经营品牌化和模式多元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六化”创建活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带动能力。
四是引进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坚持做大增量和优化存量两手抓,一方面充分利用全省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另一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品牌创建、市场开拓和延伸产业链,特别是带动合作社、农户等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提供物资供给服务、生产技术服务和产品加工营销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头引领作用。
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虽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在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上做出了毋庸置疑的重要贡献,但是也导致了耕地零星分散、经营规模太小等问题,对务农致富造成了极大制约。在当前条件下,通过农户承包地的互换并地、社会化服务下的农户横向联合、土地股份合作和租赁承包等方式,大力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规模效益和增加务农收入的必要选择。
一是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保障。在依法、自愿和有偿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的规范性文件,为土地健康、有序和规范流转提供政策保障。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形成确保土地规范化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服务体系。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进入退出机制,保障土地流出和流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基础条件。适度规模经营对农业生产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根据平原、丘陵和山区不同特点,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和金土地工程等,加强农村生产性道路、灌溉渠系和田型调整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能力,为开展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经营提出坚实支撑。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引导适度规模经营。采用政府主导开发、引进业主开发等模式,根据各地实际统一规划,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产产业园区,通过大园区小业主、劳动力承包等方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社会化服务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和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增强产业化经营中产供销各个环节的有效链接,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配送经营。支持超市进农村,农资进超市,实现连锁经营,物流统一配送,加快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既使农村享受到城市商业服务,又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潜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要培育和发展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流通型大型企业集团等各类流通组织,开辟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要在建好农贸市场基础上,兴建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网络。支持并鼓励农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各类服务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其开拓市场、扩大销路的作用。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拓展现有投融资管理公司职能,放大财政投入效应。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向农村延伸,开展支农业务。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试点,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继续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以集体建设用地、林权和大型农机具为贷款担保抵押物的试点工作。
三是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建设,搭建综合农业信息平台,推广新型电子政务,通过农信通、新农通等途径免费为农民提供涉农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
四是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目前,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暴露出特别突出问题,消费者也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保障安全消费的需求,更是提高农产品品质的需求。财政对其支持既具有市场价值,也是其公共属性的需要。首先是建立投入品控制管理体系,确保种子、农药、肥料和饲料等投入品安全;其次是建立检测监控体系,对产地土壤、农产品农残、土壤肥力、养殖水体和加工出口等关键环节进行动态监测和质量监控,对有固定场所与设施的集贸市场、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配送中心、农产品专卖店经营的瓜果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再是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建立生产销售记录档案,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信息有效追溯,确保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和出口无障碍。
五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兴办一批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产地特色的专业市场,做大做强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完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性农贸市场和展示展销平台。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中型餐饮企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构建直供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和专业大户等与超市直接对接。按照流通环节不同分工和区位差异,分类培育一批专业化企业、购销组织和经纪人等农产品流通主体。为供销合作社建设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和区域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创造条件,促进其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服务功能。
六是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需求,把鼓励企业家阶层成长、培育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和服务平台,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建立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多层次、多元化和市场化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以乡村科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劳动力为重点,突出技术、信息、储藏、加工、运输和销售等重点内容,增加培训资金投入,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和素质优良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
在传统分散经营模式下,产供销之间常常脱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普通农户、专业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在订单农业基础上,采用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在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加工营销方面积极推行订单+保证金形式提高履约率,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带头引领作用。
二是在股份合作框架下,通过资金入股、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和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将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主体通过股权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充分发挥不同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不同环节、不同领域的长处和优势。
三是探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探索实践中,全省涌现出不少利益联结新模式。例如,宜宾市的宜宾好耕农牧集团的产业链、利益链和安全链三链合一的好耕模式、筠连县瑞丰生态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借牛还牛模式、长宁县的稻田托管模式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全省还有成都崇州股份合作、市场运作、科技创新、功能叠加和利益共享的傲佳模式和遂宁蓬溪、巴中平昌的支部代耕模式等,深入总结这些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促进利益联结机制多样化、紧密化。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政策、制度安排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要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指导下,优化政策环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形成。
一是优化土地管理政策。在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确权颁证基础上,充分利用产权改革成果吸引社会资本、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调整优化设施农业及农业生产经营配套建设用地政策,对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按农用地进行管理,缓解现代农业发展用地瓶颈。
二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开展实体化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风险基金,增强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发适应市场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接受并有一定盈利空间的保险产品,优化财政资金对保费补贴机制,提高参保积极性。
三是调整惠农政策导向。针对近年来农业补贴普惠制政策较多,政策导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现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和用好增量原则,将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向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倾斜,向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具有突出贡献的区域倾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制定差异化政策,让各自均具有相应发展空间,形成一种互补共促的经营机制。
四是提高地方政府自主权。近年来,支农惠农资金不断增加,但多数以专项资金形式进行安排,虽然有利于对资金的管理,但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撒花椒面现象,涉农资金名目繁多,单项资金较少,不利于对资金进行整合利用,难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在强化资金监管的基础上,允许基层政府部门对农业扶持资金和项目进行梳理和整合,发挥资金和项目的聚合效应,增强农业扶持政策实效。
(执笔:虞洪 审稿:张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