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主体,“独资”创办民营水利。该县采取以奖带补、明晰产权等方式,引导农民集中宽裕资金,“独资”创办民营水利、建设塘、堰、井、池,解决生产生活用水;养殖鸡、鸭、鱼、鳝等农副产品,加快增收致富的步伐。对“独资”新建的蓄水池、饮水井、小型提灌站、三坪塘等工程,在明确工程产权由建设农户所有的同时,工程的蓄水、用水和维修维护等均由农户自行负责。据统计,今年该县已筹集农营“独资”水利建设资金1835万元,新建各类小微水工程426余处,新增有效灌面2.6万亩。
一事一议,“合资”共建公益水利。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积极推行一事一议、民主协商、村民自治的办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采取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组织形式,激励村民合资共建设公益水利。今年全县已投入“合资”水利建设资金2561万元,兴建各类公益水利工程523处,实现新增蓄水能力15万立方米,新增恢复、改善灌面3.2万亩,解决了2.8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放宽政策,“引资”大搞商品水利。为切实加快水利开发建设进程,着力优化水利水产环境,该县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群众为主体,以村社为单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了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类资金兴办水利,并确保了商品水利“三权” (产权、管理权和使用权)明晰。今年全县已吸引社会资金1368万元投入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