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长效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农村公共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十二五”时期,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公共管理体制。
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一)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时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一是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二是鼓励引进国外先进加工技术,支持企业与各类研发机构联合开展重大关键加工技术的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四是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
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一是抓住城市工业结构转型升级、产业转移、技术扩散的有利时机,加快农村工业发展。二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围绕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减少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工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项目用地审批管理,解决农村工业发展用地问题。四是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含量高、低碳环保的农村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十二五”期间,要着眼于兴县富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一是培育支柱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条件,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扶持政策,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带动支柱产业发展。二是促进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农村中小企业负担。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加快农村区域发展。“十二五”期间,要在粮食主产区、石山地区和草原牧区取得突破。对粮食主产区要进一步加大粮食战略工程实施力度,全面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支持力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支持发展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石山地区要通过国家支持和自身努力,着力加强交通、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草原牧区要加大国家投入力度,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大草原生态补偿力度,促进牧区生态环境修复并不断改善;逐步完善适合牧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发展特色产业和观光旅游业,促进牧民增加收入。
(二)创新农村公共管理机制
完善农村公共品投入管护机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虽有较大进展,但投入不足、管护机制不完善。“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着重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设施管护机制。
建立农村公共品长效投入机制。一是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二是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突出建设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四是建立有利于社会资金向农村投入的激励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公共品投入机制。
完善农村公共品管护机制。一是健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农电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三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县乡财政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县乡财政和行政体制改革,已成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在继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县乡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二是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探索试行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行政体制,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三是按照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四是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农村社会自治功能。五是顺应农村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的要求,做好乡村建设规划。
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呈加快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必须调整城镇化发展方式,优化城镇布局、大力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使城镇化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民。
(一)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要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县城及中心镇,使之成为本地区集聚人口、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要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着力提高人口和经济聚集功能。进一步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
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抓紧在城乡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十二五”时期,要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城乡改革联动的突破口。一是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推进大中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加快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三是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促进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四是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在人口管理、子女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