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中西发展不平衡
《报告》中构建了涵盖城乡空间、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四个维度共35个基础指标的水平评价体系。每一维度下面的基础指标均包含反映城乡发展整体状态的总量指标、反映城乡差距的对比指标以及反映城乡互动的动力指标三类指标。
前10位: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湖北、重庆。其中,湖北、重庆为中西部省市外,其余8省份均为东部省市。
后10位:吉林、内蒙古、广西、海南、宁夏、甘肃、贵州、新疆、云南、青海。除吉林、海南为东部、东北省份外,其余8省份均为西部省份。
中间10位:辽宁、安徽、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江西、陕西、四川、黑龙江。其中,河北为东部地区、辽宁与黑龙江为东北地区、陕西与四川为西部省份外,其余5个均为中部省份。
根据各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得分、使用聚类分析方法,报告对我国省域的城乡发展一体化状态进行判定,得出我国省域城乡发展一体化状态可以划分为五个不同类型地区:第Ⅰ类地区、第Ⅱ类地区、第Ⅲ类地区、第Ⅳ类地区和第Ⅴ类地区,并对不同类型地区的典型特征进行了描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