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          主管: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业务指导: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当代县域经济》杂志官方网站
用户名:
密码:
学术
研究成果
专家智库
前沿观察
县域论坛
典型案例
国土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试点

时间:2012-02-22  来源:四川县域经济网
(丁栋) 中国国土资源部官员21日表示,继北京、上海试点后,今年中国将规范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的试点。

  在北京召开的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信息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的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可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申请。

  据了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包括农村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的“红线”。

  此前,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供地压力,一些地方开展了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的尝试。在年初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北京、上海等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有业内人士称,一些外来人口较多、房价压力大的热点城市未来很可能加入试点行列。(完)


前沿观察更多>>
岷江,古称汶水。汶川,因汶水得名。越来越多的考证表明,作为中华…[详细]
7月8日,2022川西文旅走廊精品旅游产品发布会在都江堰市举行…[详细]
专家智库更多>>
2020年,我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进入了全面建设…[详细]
白酒是中国的特产,也是中国的文化。白酒是中国的品牌,更是中国的历史。…[详细]
研究成果更多>>
省决咨委副主任、省社科院党委书记、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后强教授作了《…[详细]
本项目位于顺庆区城西城郊结合处,即栖乐垭、父子桥、张关垭三村。项目…[详细]
友情链接:
学    会
学    术
资    讯
专    题
图片
视频
网站申明
版权所有: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
蜀ICP备10025149号-1
备案号:川新备15-000061
联系我们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
电话:(028) 87323971,87323979,86605683
E-mail:Scxianyu@163.com
QQ:476320177
邮编:6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