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锟)2009年12月,仁寿县作为全省首批21个试点县之一,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目前,阶段性工作成效显著,截至今年10月,全县已参保80.05万人,总参保率达80.8%,其中缴费人数59.94万人。
为开展好新农保试点工作,仁寿县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20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出台了仁寿县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各乡镇、村、社层层动员,将编印的《新农保政策简介》、《新农保政策问答》、《新农保养老金计算标准说明》等宣传资料100万份,分发到每一户农民手中。在县新农保中心设立咨询电话和咨询台,接受来人来电咨询。在地方电视台、广播站开辟新农保宣传专题,在互联网新浪博客开通“仁寿新农保博客”,并采取标语、村务公示等办法宣传。做到了“四到户”:会议召开到户、政策宣传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上门服务到户。
新成立的新农保管理中心在全县570个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和就业服务网络,构建新农保网络服务系统,搭建信息资源共享、业务经办同频、服务质量最优的经办平台。同时,针对农村留守老人身边无子女、部分老人行动不便等情况,乡镇业务经办人员主动上门宣传政策,热心服务。
通过制定《仁寿县新农保基金监管办法》、《金融代办要求》,规范征缴和发放、基金和账务、经办和监督等工作。认真清理、严格审核参保人员信息,确保不重、不漏、不错。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不出偏差。严格日常管理,县、乡镇定期报送情况,做到账、册同步,数据一致。组建了8个督查组,分赴60个乡镇对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督查,促进试点工作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