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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首次直补种粮大户

时间:2011-04-08  来源:四川日报

 

 


  4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将首次对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资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兑付到农户手中。

  享受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的对象可是单一农户,也可是法人,其集中成片承包耕地、租种耕地面积必须在30亩以上,且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小春:小麦;大春:水稻或玉米)。补贴对象所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以种粮大户名义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不得粗放种植。补贴对象必须能够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按规定,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今年5月底前需自行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各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并在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经审核确认后,省财政厅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并将于9月底前通过农民“一折(卡)通”账户发到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将按核实的2010年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这里所说的2010年种植面积是指粮食作物收获在2010年的种植面积,对2010年播种、次年收获的,将纳入下一年度补贴。”

  “建立我省的粮食种粮大户补贴制度,将促进我省粮食生产规模化,推动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提高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这也是今后补贴资金倾斜的一个方向。”该负责人说。(记者 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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