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州锚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争取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4319万元,四向投入助发展。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县补短强弱。按照州委、州政府资金使用要求,切块下达11个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6349万元,实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大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坚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以优秀民族传统传承、优势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教育等为主要内容,投入资金500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10个,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十四五”规划和“一核一谷三带”区域发展布局,投入资金2418.5万元,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16个,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农增收致富。
四是积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盯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移风易俗和民族文化发展需求,投入资金551.5万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民族文化活动品牌打造、数字乡村等项目11个,推进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