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要使得金融业健康稳健发展,一方面需要以金融创新为驱动,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效的内部核算、监督、制约体系;三是需要强化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监管监督、社会监督等。信贷风险依然是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信贷腐败风险是信贷风险中最大的风险隐患,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高中级管理人员是纪检监察和监管部门重点监督管理的对象。本文就应如何对金融机构基层人员,特别是对涉贷人员更好地实施监督,从而有效防范中小金融机构“微腐败”作浅显探讨。
一、加强金融领域反腐是政治任务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微腐败”,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2017年,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专门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工作部署,传递治理“微腐败”的强烈信号。之后,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再次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治理“微腐败”引向深入。
2019年2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经济与金融共生共荣,金融稳,经济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要加强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
二、强化金融机构涉贷监督是监管要务
2012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2〕191号),意见中明确:“阳光信贷”是指银行将中小企业的贷款调查、授信、定价、流程、承诺和服务等全过程置于社会公众和银行的有效监督之下,让中小企业了解银行的办贷流程,使其知道“能否贷、贷多少、怎么贷”,同时使银行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优化企业信贷运作流程,从而不断提升信贷服务效率的金融行为。其核心目的:一是通过外部监督,实现内部风险控制,将信贷业务置于阳光下,接受客户的监督,增加其透明度,抑制信贷人员的权力寻租及潜在的道德风险;二是通过承诺服务,提高办贷效率,特别是提高对信用户的办贷效率。
“阳光信贷”工程的目标是:通过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让客户了解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全过程,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加贴近客户,打造一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支农绿色通道,切实保证信贷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充分满足涉农信贷需求,真正实现富民惠农。
三、中小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廉洁监督实效有待提高
(一)监督的方式有待优化
自2012年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以来,金融领域通过多种形式在开展“阳光信贷”工程,信贷产品、办贷流程、贷款利率等项目公示、上墙等工作均得到充分践行。在监督和抑制信贷人员的权力寻租及潜在的道德风险方面,主要通过“阳光信贷”问卷模式开展,但由于客户群体普遍认为这是一种规定性动作,是多出来的一项额外任务,导致问卷填写流程化,从而收效甚微。
(二)评价的真实意愿受限
在办贷过程中或办理贷款后,由于涉及问卷回收数量的考核要求,一线涉贷人员担心客户将问卷带走不投递或不提交,便要求客户当面填写。这就导致很多客户有所顾忌,给予评价时不能充分的表达真实意愿。甚至出现有些问卷由内部人员代为填写的情况,因此监督的实际成效并未能充分体现。
(三)事后汇总运用价值有待提高
传统问卷监督中,问卷归集到内部相关管理部门,由人工进行翻阅、梳理和汇总。中小金融机构具有贷款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每月都有两千笔以上的放贷数量。每笔贷款一张问卷,对于人工汇总统计来说工作量大、费时、费力,且存在许多几乎没有统计意义的问卷上交的情况,因此出现了汇总难度大,统计结果运用价值较小的问题。中小金融机构涉贷领域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内在因素。将客户评价的媒介交予涉贷人员,未能有效规避希望得到好评的主观意愿,为避免差评或检举,容易出现人工干预,从而使得客户评价真实意愿受限;二是外在因素。客户安全感较差,对单位收集问卷公正处理的信赖度较低,多数认为都是表面工作、流程工作,又因碍于当面评价的情面问题,客户基本上不会进行差评或检举。使得评价、检举渠道未能完全发挥监督作用。
可见,中小金融机构传统的监督模式,并未能实现真实掌握基层人员是否阳光服务、是否廉洁办贷等情况,从而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因此该如何抓好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这个重点,从而实现有效监督?又该如何降低或避免信贷“微腐败”行为的发生率和问题呢?
四、创新驱动引领,突破传统思维
为强化执纪监督,深化“阳光信贷”工程,建立“阳光信贷”文化,合江农商银行通过深入开展调研讨论,带着问题、思路、想法,以创新驱动为引擎,突破传统思维,形成评价监督电子化的线上平台开发思路,目的是以客户监督为主导从而促进内部队伍清廉、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以及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并以此加大纪委监督力度与深度,防范和整治“微腐败”行为,切实夯实廉洁文化成果,筑牢廉洁防线,打造廉洁农商银行社会招牌,提高社会美誉度,促进金融生态良性发展。
五、反复思考探讨,成功建立平台
通过反复商讨,在有一定理论思考的基础上,引入微信平台支持,最终形成“十个一”的平台建立思路,即:一人一码、一客一评、一项一警、一卷一馈、一月一报的开发方案。通过前期系列测试,“微评价”线上平台已在合江农商银行投入运行。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微评价”线上功能较为完善,成功实现了一个涉贷人员一个专属二维码,一个网点厅堂一个专属二维码。客户扫码后一对一延时推送回访问卷,设置可疑问卷预警信号,预警值分为多个级别并实时推送,分别或同时推送给纪检或纪委成员,真正将执纪监督延伸至基层。接收预警人员可以实时进入查看预警问题,大大提高了纪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查处问题的敏感性。同时,“微评价”平台每月定时汇总形成月报,纪委管理人员在后台可以实时查看评价数据,可导出评价分析图表和每位涉贷人员扫码笔数和评价笔数,为评价结果运用和评价管理工作提高了效率与质量。
六、全新上线运行,更加真实客观
(一)从信贷向厅堂延伸,实现评价监督全覆盖
合江农商银行创新推出的“微评价”平台从上线运行以来,由初始的信贷评价监督延伸到厅堂评价监督,实现了基层评价业务全覆盖。由初始的涉贷人员二维码延伸拓展到厅堂二维码,实现了基层评价人员全覆盖。
(二)线上代替线下,避免人为影响评价结果
为避免基层人员人为影响客户评价结果,合江农商银行进一步开拓思路,将原有的纸质回访问卷改为线上推送电子回访问卷。在办理完业务后,由客户扫描专属二维码,根据系统推送提示对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等方面进行线上回访问卷的填写和提交,从而避免因人为因素影响评价的公正性。
(三)延时代替实时,确保客户评价真实性
为确保客户评价的真实性,在贷款成功发放后或业务办理结束后,由客户的实时面填问卷改为评价系统延时推送,在客户扫码后由系统延时推送线上回访问卷。延迟时间由纪委管理人员掌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延时间的调整,确保了客户填写问卷环境的独立性,让客户的真实意愿不受面填情面的制约,同时客户可以选择匿名或实名方式提交问卷,进一步保证了客户评价的隐私性和真实性。
(四)分级实时预警,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
为确保问卷信息及时反馈到纪委,便于纪委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合江农商银行将线上回访问卷的各个问题选项进行了细分。涉及到意见建议、其他情况反映、实名制提交等选项设置为普通级关注预警;涉及到通过中介申请贷款和服务质量差等选项设置为中级关注预警;涉及到廉洁方面的选项设置为最高级核查预警。分不同的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实现了实时发现问题和早介入、早查处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纪委执纪监督的深度和敏锐度。
(五)严格推广管控,确保问卷触及客户
为确保问卷触及到每一位客户。合江农商银行要求涉贷人员主动帮助每一位成功贷款的客户扫描二维码,要求厅堂人员主动宣传和介绍“微评价”二维码的评价功能和保密功能且引导扫码,并告知和动员客户务必进行后续评价。同时强化对涉贷岗位扫码管控,如出现涉贷人员放款笔数大于扫码笔数的,将对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后续合江农商银行纪检监察室将对回访客户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涉贷人员弄虚作假将加倍处罚,以此保证每位贷款客户都能收到和填报合江农商银行纪委推送的回访问卷。
(六)结果精准运用,分析筛查一目了然
为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精准度,确保评价结果有效运用。一是合江农商银行纪委后台实时接收预警问卷信息,并对预警问卷进行下载,及时对出现预警问卷的机构负责人或基层员工进行调查。如客户问卷反映的预警内容属实,将视其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按规定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诫勉谈话、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等问责;二是合江农商银行纪检监察室负责定期在后台生成评价分析表,形成分析结果,从而实现对“阳光信贷”工作成效的分析研判,及时查漏补缺,进而确保客户监督发挥实效。
合江农商银行创新推出的“微评价”平台,将服务、效率、廉洁三大内容的监督工作综合涵盖,将客户评价、结果分析、运行管理工作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由延时填写代替了实时面填,由线上实时反馈代替了事后纸质汇总,同时收集意见建议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实现了将基层领域廉政风险管理和反腐败机制建设由传统管控向客户管控延伸,将执纪监督穿透到基层、到客户、到社会,真正实现客户有效监督助推清廉文化建设,用监督的强光灯让“微腐败”无处遁形,真正实现了纪委实时监督、客户真实反馈、预警反馈实时的良好监督实效,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屏障,充分发挥靶向防范中小金融机构“微腐败”的作用,确保中小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稳健发展。
(文/合江农商银行 刘佳 编辑/陈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