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地君 何苗
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稳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到新的阶段。“营改增”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信用社的网点转型工作相互融合,必将在信用社的发展进程中产生巨大的综合效应。
调整会计核算方式
“营改增”改变了金融会计核算的相关科目和日常业务处理的流程,让企业的财务报表更加繁琐。对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别核算,避免统一适用高税率。这无疑增加了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加上财务报表的复杂化,对于严格按照新税收体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银行大部分经营收入来自为个人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销售理财、保管物品收取的手续费用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其中中间业务收取服务费和佣金收入的应该采用简易征收办法。银行的主要营业成本为存款利息支出、银行之间往来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等。银行取得营业收入,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一栏目,用于记录其销项税额。同样发生业务支出时,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栏目,用于记录其销项税额。当月末进行纳税申报时,根据进销税差额来确定当期所纳增值税税额。农村信用社必须采取相应的方法完善企业财务报表的填制与披露,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企业财务信息,让报表的信息使用者能够真实地了解到新的税收体制。
强化税收成本管理
税制转换所带来的改造及操作成本也是不容忽视的。加强对税收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是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当前,商业银行的利差水平呈现不断下行的趋势,寻找降低增值税税收成本和途径,最直接有效的一个方法就是将银行的成本进项进行充分抵扣,达到成本在增值税税制下最小化目的。进项税“应抵尽抵”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为了充分实现抵扣的目标,农村信用社可以设计以系统控制为主,人工控制为辅,从增值税会计、进项发票管理等多个维度入手的进项税管理办法,旨在提升进项税抵扣比例,降低税负成本。同时还要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在供应商的推荐、准入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补充供应商纳税基础信息,完善供应商信息要素组成,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合理选择,优化供应商结构,达到税负的转嫁效果。
税制改革与经营相结合
——提升产品定价能力。税务管理已成为农村信用社财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要主动适应新的规则,改进传统定价模式,要测算如何根据自身资产负债情况、适用税率、扣除标准等进行产品定价。还要结合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等各项显性、非显性的成本,同时考虑客户贡献度、同业竞争等情况,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定价系统。结合客户分层,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制定差异化定价策略,以对相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