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贫困农户应当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参与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贫困农户往往缺少一项或多项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秦巴山区,因疾病等造成的劳动力不足是许多家庭的主要致贫因素。为了使这些贫困户获得同等的发展机会,分享扶贫项目带来的收益,巴州区探索创新了灵活多样的贫困户参与机制,如以土地、贷款资金入股的方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以此参与扶贫项目的实际运行。巴中区的创新实践表明,尽管贫困户普遍存在不同类型发展要素不足的显著制约,但并非意味着其在产业发展中就没有参与机会和参与能力。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就完全能够为贫困户提供充分的参与条件,从而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贫困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
第三,充分发挥协同互补作用是破解贫困地区发展要素不足矛盾的有效路径。在推进精准扶贫过程中,大多数贫困地区都出现了因资金、土地、人力资本等要素不足造成的项目推进困难,如安置用地对易地扶贫搬迁的限制、抵押物不足对产业项目融资的限制等。巴州区通过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以扶贫项目之间协同互补弥补贫困地区要素不足问题的路径。如通过将农村廉租房建设项目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互结合,解决搬迁人口的居住用地问题,同时联动推进农村产权流转项目,解决搬迁人口的收入来源问题。此外,在对金融不能进行行政干预条件下,巴州区高度重视协同发挥政府与市场职能,通过奖励政策和政府信用担保导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加有效的多样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