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纯收入水平占10%的指标体系,实现一次评级授信随时用信,帮助贫困户缓解产业发展资金短缺性难题。
二是积极培育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市场。针对贫困地区抵押物不足问题,巴州区建立了由林业、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参与成立的“涉农产权办证中心、资产资源评估中心、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产权三中心,为贫困农户扩宽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和融资渠道提供良好平台。截至2016年6月,全区产权抵押贷款5000多万元,形成5000余亩葡萄、猕猴桃、珍稀苗木等产业基地,带动3000余户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项目,实现人均增收1200元/年。
三是创新建立贫困人口贷款入股产业发展的“3+1”信贷收益模式。针对缺乏发展能力或不愿自主发展产业的部分贫困户,巴州区创新采取“3+1”信贷收益模式,贫困户以信贷资金作为股本金注入新型经营主体,并与经营业主签订分红协议,在贷款资金期限内新型经营主体每年以入注资金的3%向贫困户实施保底分红,如实际收益高于3%则按实际收益分红。贷款资金作为股本金期满,返本归还于贫困户。同时,新型经营主体在经营期限内每年向贫困户以入注股本金的1%分红,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并巩固脱贫成果。
——易地扶贫搬迁上,依托新村建设和产权改革突破安置困境。为实现“搬迁一户就要安置并脱贫一户”的目标,巴州区创新建立了新村建设、产权改革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了自然资源制约下的搬迁人口安置难题。
一是探索建立“3344”农村廉租房模式。巴州区要求每个新建新村聚居点必须按照8%的比例建设廉租房,以重点解决特困农户的搬迁安置问题。在廉租房建设上,巴州区创新了产生广泛影响的“3344”模式,第一个“3”即“新建、租赁或购买已建住房、改造农村闲置房”三种廉租房建设模式;第二个“3”即“统一规划、统一筹资、统一建设”的三种廉租房建设方法;第一个“4”即“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摇号配租、张榜公示”四个廉租房分配步骤;第二个“4”即“回购或新建、改变用途、转租转借、无合理原因连续六个月未住”四个退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