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破冰 城里人也可下乡种田
张仕伟只是四川省家庭农场主们的一个缩影,2015年底,全省家庭农场的总数已达2万个左右。
“家庭农场”如今成为热词,但实际上,一直以来,包括四川农村在内的大部分乡村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这可算做是家庭农场的雏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水平的提升,环保、生态、绿色农产品的经济价值越发凸显,这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农产品的商机,不少在外打工的农民纷纷返乡种地。
不仅是农民,许多城里人也想当“田家翁”。
2015年10月23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成为全省首个专门针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
《意见》从组织形式、劳力构成、文化程度、生产规模、收入构成、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设定了7项基本条件。其中包括:必须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专门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原则上常年聘用技术人员、劳务人员不超过家庭成员数;生产经营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职称;经营规模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根据粮油、经济作物、畜牧、水产、林业、农机服务等不同类型,各有标准。同时,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经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80%,与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当。此外,还要具有较高设施装备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并按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财务收支记录和农事作业记录完整,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满足以上条件,这才算作是实打实的正牌家庭农场,而《意见》也不负众望,一口气开出了八大利好消息,力挺四川家庭农场发展,涉及登记服务、示范创建、土地流转、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用水用电用地、社会化服务和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
那么,核心问题是,城里人究竟能否下乡投身广阔田野,当一盘家庭农场主呢?再者,《意见》对最重要、最广泛的粮油类、经济作物类并未细化,适度规模的“度”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