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分发挥军用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能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高新技术产业群,能为工业转型升级从而增强国家竞争实力提供重要支撑作用。
我国在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方针,对未来15年我国科技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首要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再次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我国早在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就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含义和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
实际上,从上世纪末开始,国防科技工业快速发展,已使大批先进、成熟、可靠、通用性强的军用技术成果不断涌现。2008年以来,累计3000多项优秀科技成果被授予“国防科学技术奖”。怎样推动这些优秀军用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深度“军民融合”,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形成军民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充分挖掘国防科技工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潜力,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使各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要提供军民相互兼容的经济、技术平台和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