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督促严格落实续贷政策,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完善小微信贷风险定价机制,主动实施减费让利,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截至2015年10月末,宜宾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3.00亿元,比年初增加46.00亿元,同比增速23.2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4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同比增加3859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高于去年同期3.75个百分点,总体完成“三个不低于”目标。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6.82亿元,不良贷款率2.18%。
监管措施及相关建议
——督促银行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覆盖面。严格落实小微贷款差异化监管要求,引导银行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确保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加快建立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基层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授信支持力度,积极向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和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延伸服务。合理匹配小微企业贷款期限,逐步提高一年期以上贷款比重。引导银行把握服务社区化、数据模型化的转型方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数据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实现小微金融服务批量化、集约化。加强与证券、保险、创投、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坚持小微企业差异化利率政策,利率定价合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合理定价、规范收费。完善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文化、客户风险甄别技术,确保商业可持续。
——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政策体系。一是加强小微企业培育。引导小微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发展活力,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增强自身内源融资能力。二是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小微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咨询公司等各类中介,提供管理咨询、市场信息、质量检测等服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开展中介机构收费清理,规范收费标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壮大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健全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主的小微企业担保体系。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收储、交易平台。
——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品牌建设。加大产品开发,注重自身品牌建设,加强营销和推广,积极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探索与科研机构、院校合作,提升技术水平。三是定期对市场进行分析研判,审慎确定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四是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提高财务透明度,杜绝向银行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及财务信息,增强信贷的可获得性。强化信用意识,诚信经营、诚信自律,不断提高自身信用评级。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积极通过股权融资、风险投资、设备租赁融资等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