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活资产
需金融担保保险协同发力
《当代县域经济》:农村金融抑制的问题一直非常突出,土地经营权收益抵押贷款试点以来,四川也在大力推进,但总体来说,参与的银行还很少,贷款的总量偏少,如何消除银行这方面顾虑,有什么建议?
张红宇: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需要金融的数额是偏大的,而且贷款的期限是相对较长的,现在金融对农业的扶持,特别是在量上较小,时间短,三万五万,三个月两个月,解决不好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问题。
信用担保解决不了规模化的问题,就必须要抵押担保,但是农民可资抵押的财产有限,甚至没有,农房、农机具,承包地,过去较长时期在政策上、法律上都有障碍。现在在经营权抵押方面,中央政策开始明确允许探索进行相关的实验。所以改革从这个角度来讲,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在实践层面看来,农村经营权抵押,有一个区域问题,东北人均耕地比较多的地方,一个家庭平均就是20亩、30亩、50亩,再流转10户、8户,100亩、200亩,甚至更多,那么抵押物就比较有意义。而四川人均耕地一亩、两亩,单块地的抵押根本就没有意义,它的操作成本也很高。规模流转的大户,100亩、200亩还有点现实意义。
但是,这仅仅是有意义,抵押以后有几个问题:出现坏账怎么办?从事的产业失败了怎么办?抵押物怎么变现?有没有下家?这些都是问题。这些实验如果萎缩不前,缩手缩脚的,解决不了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第一,要有一个平台,换句话讲,我们要求各个地方,起码以县为单位要有包括土地经营权抵押变现的市场,公开、公正,不搞暗箱操作,有自愿的、法律要求的缔约关系。第二,抵押的时间,抵押的地块的比例要有规定。你转保别人的10年期限,你不能把10年都拿去抵押了,拿出一半的时间,或1/3的期限来抵押。出现问题,银行变现,还可以找到另外一家,这样风险就规避了。转包别人1000亩地,拿500亩来抵押,出现风险,剩下的500亩还可以补偿银行的损失。
一个平台,一个约束,一个信用制度,甚至包括担保、保险,都要介入。与保险连在一块儿,保险公司介入,双方缴纳保费,一旦出现风险,由保险公司支付。这是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的视野在开阔,拓展抵押物范围,这些路径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