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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当代县域经济
新常态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突破

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公司+家庭农场”核心是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合理组合;“公司+合作社+农户”核心是放大专业化分工效益,形成稳定产业链条;“合作社+合作社”横向看是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纵向看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有土地入股、“反租倒包”、分季共享等经营形式,实质上都有利益联结问题。要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产品、产业和生产环节为纽带,通过合同、合作、合股、合并等多种形式,形成利益关系紧密的产业组合,从总体上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引导和监管。一方面,要鼓励工商企业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拓宽业务领域,向农业上下游、前后端延伸,发展新型农业业态。另一方面,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要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三项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流转承包地用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要加强对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引导,家庭农场要强调家庭经营,合作社要切实体现合作,龙头企业要真正能带动农户,要守住各自发展的底线,体现各自的本质属性。
——职业农民培养关键是提高培育的针对性。一是职业农民群体来源。从当前实践和发展趋势来看,职业农民的来源主要包括传统农民、一二代返乡农民工、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新农民这四类人。传统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是培养职业农民最可依靠的群体。一二代返乡农民工经过市场的历练,有一定的资金、技术和营销能力,近年来返乡数量不断增长,将是职业农民的核心力量。据统计,目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已达200万人。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了比较系统的教育,吸收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较强,将是职业农民的基本储备。新农民秉持生态农业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致力于提供安全农产品和提升农业价值,将成为职业农民的新兴群体。
二是职业农民发展方向和培养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把职业农民培育成职业化的农村实用人才和管理型人才两大群体,方向是形成新型农业生产和服务两大类主体。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适应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各自的特性和培养模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分门别类的职业教育和各类培训项目计划,重点使他们掌握各种从业技能和提升职业素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政府行为调整关键是支持与监管并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政府行为是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调整政府对农业的调控行为,突出导向和撬动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发挥政府政策支持的积极作用。继续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完善农业政策框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业发展至关重要,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应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和导向作用,通过财政投入、财政和金融资本合作、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解决。农业补贴是调动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的有效举措,要下决心完善补贴制度,逐步精确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种粮务农的人得到补贴。要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背景下,通过政策引导,用市场的方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强化相关监管。要在放宽农业准入门槛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损害农业产业发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让市场机制能够顺畅运行。要通过法律手段严格监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切实履行好政府应尽的职责,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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