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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当代县域经济
西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启示

英国土地管理制度
英国土地管理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明确的规划方案,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与法律支撑。其中成果最突出也是最具特色的就是英国的土地规划方案,通过规划的方式将土地发展权国有化,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土地使用者若想变更土地方式,必须通过政府的同意,并需要购买土地发展权才能够实现其使用的目的,合理地控制了土地的用途。“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中央规划、大区规划、郡规划和市规划四级构成,均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划制定上,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本级土地利用规划。全国自下而上编制规划,上级规划控制下级规划,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协调一致。在规划期限上,大区、郡、市的规划期分别为20年、5年和5年,这三级规划均每5年修编一次。”
“在四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市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有更多更大的权力,规划的作用也更直接。政府土地利用规划的重点是土地开发,对改变土地用途及改变建筑物本身用途和性质的项目开发,必须得到规划许可,而对土地转让、地价、土地使用安全性等,土地利用规划没有作过多的控制和限制。”
“英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的上诉制度独具特色。当私人开发商的开发项目不被当地政府许可时,可直接向中央政府提出上诉,如确有必要,中央政府可以直接否决地方政府的决定,地方政府必须修改规划。但一般来讲,地方政府是规划的最终裁定者,中央政府只从战略角度参与地方规划的制定,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规划修改。”
综上,英国土地制度管理的特点是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土地管理制度化及合法化,利用土地发展权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经济计划使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完善的部门与机构及法律支撑都非常值得中国学习。

西方国家土地制度启示
由于各个国家具有独特的发展历史与发展背景,也使得各个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有着自己的特点,但土地管理制度发展与变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适应上层建筑,并影响上层建筑的发展。因此总结各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变迁而进行综述,对于我国土地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所选取的美、英两国分别代表了美洲、欧洲发达国家的典型,尽管各国的土地制度均以私有制为主体,但在管理制度上也有着显著的差别。在土地国家管理制度中,各个国家都充分地发挥了政府的作用,通过对土地发展权的控制、对土地利用进行严格的划分、对耕地的保护,建立起了完善的土地利用与规划体系,土地利用高效而合理。
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西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首先,美国土地管理制度应该在土地利用效率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其次,英国由于其偏向于公平的土地管理制度方式,能够很好地照顾到广大居民的需求,但是也使得城市的发展丧失了活力,过多地强调公平失去了市场的作用,政府对土地利用管控过多。
我国目前正处于土地管理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如何合理地利用土地,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开发、使用、征用制度,对于我国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借鉴国外土地制度的经验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式。
(作者单位依次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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