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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2015当代县域经济
理论前瞻

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障碍在哪?
要做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基层政府拿出可行的方案。
郑风田 焦万慧


作者名片

郑风田,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审专家,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部等部委项目评审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三农问题”,食品安全,农村产业集群与创业、企业与环境关系等。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国家自然基金3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福特基金会、国家留学基金委课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等10多项,主持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科技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国家食药局等部委合作课题10多项,地方合作课题20多项。


深改组于近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项任务已在2013年11月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出部署,此次审议推动表明三中全会的相关决定将逐步获得落实。习近平强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时,必须严守耕地红线,不能侵犯农民利益,也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土地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三条红线是“试点的大前提,绝不能逾越”。
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充分实现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还存在哪些具体障碍?如何才能保证其产权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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