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太不值了!借钱赖账,以为躲得过去,没想到现在不仅还本付息,还遭判刑惩罚,惹上牢狱之灾。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法庭之外,几位刚旁听案件审判的群众惋惜的讨论着刚刚的庭审。

8月27日上午,旺苍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与众不同的案子,真正成为了维护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的一部生动教材。
案件还要从2008年说起。2008年7月23日,家住木门镇元坝村罗某华急匆匆的来到旺苍农信联社木门信用社申请借款建房。经工作人员核实,信用社很快为其发放了3万元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两年。2010年7月22日借款到期后,罗某华却仅偿还了部分利息,对借款本金及其余利息总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甚至扬言“贷款是国家的钱,可以不用偿还”。
为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旺苍农信联社在清收无果情况下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将其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在事实证据清楚的情况下,旺苍县人民法院很快就判决罗某华立即偿还信用社借款本息。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仍无动于衷。最终,人民法院不得不通过司法拘留予以惩戒。2018年8月,罗某华家属代为偿还了信用社贷款本金3万元及全部结欠利息。然而,罗某华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2018年8月30日罗某华被旺苍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于是有了上诉公开审理。
“我是个法盲,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赖债行为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认罪悔罪,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理。”法庭上,被告人罗某华对自己逃废债行为追悔莫及,情急之处声泪俱下。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此,罗某华为自己赖债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据悉,此次审理“老赖”一案不仅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机构代表现场旁听,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旺苍法院官方微博、旺苍在线等平台对全国网友进行了同步直播。案件的公开审理,为有效震慑和打击 “老赖”行为发出了积极信号,必将对优化营商经营环境、营造珍视信用氛围和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具有深远影响。(文图/张宝丹 编辑/郑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