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整治取缔一批。以制革、化工、炭素生产、石材加工等23类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齐、无环保设施或污染排放不达标等企业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排查企业515家,依法停产整顿、关停取缔企业504家。
(2)保障服务一批。建立重大项目“主动联系、跟踪服务、批复销号”环评服务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自贡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暂行)》,为石墨烯产业化项目等20余个重大项目开通环评服务“绿色通道”、出具环保意向性意见。
(3)提升改造一批。争取资金5600万元,对具有环保设施、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实施提升改造工作,为340余家企业安装脱硫设施、实施油气回收改造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文章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