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夯实基层基础,确保2017年宜宾市180个退出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
⑵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
⑶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全市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
⑷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对建卡贫困患者不使用自费药品、器械,否则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⑸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文章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