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农村综合体的建设正在全省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新农村综合体”这一概念,在很多人眼里仍然较为陌生。什么是新农村综合体?为什么需要建它?目前的建设中遇到些什么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郭晓鸣。记者:怎么理解“新农村综合体”这一概念和省委提出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的用意?
郭晓鸣:新农村综合体是以农民为主体,把村落民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管理有机结合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城市综合体不同,它并不是一个单体建筑,而是一种在设施配套、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都更为完善的农村新型社区。
这样的社区,能解决此前我们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集中居住,只是体现在单纯地改善居住条件上,基础设施配套并不完善,产业发展也和居住脱节等。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的一个选择。“办事不出村,小病不进城”,这是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完成后,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记者:目前新农村综合体的建设还面临哪些问题?
郭晓鸣:一是有的地方目标混淆,把建设地点放在小城镇边上,把失地农民生活改造当成了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的服务对象应该是农民,综合体的建设不能等同于农村城镇化。二是目前投资方式比较单一,大都为政府投资,没有社会资金融资平台,社会资金的引入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激励。三是部分地方重产业轻建设,大量的资金用在了产业基地的建设上,轻视了新村的建设。事实上,以新村建设为基础,借助集中居住的优势,产村相融,才是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目的。四是土地制约比较明显,不少地方城乡建设都在“争”指标。最后是农民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保障。虽然在住房的设计和选择上,农民已经有了充足的权利,但在建设、管理的过程中,农民的参与度还不够高。
另外,在社会管理方面,一个新农村综合体往往涉及几个村的聚居,应该如何管理,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您有什么样的建议?
郭晓鸣:产业方面,不同地方的新农村综合体应该采取差异化的发展。比如山区和平原就应该因地制宜,而不是盲目地照搬。资金方面,要搭建社会资金进入平台,建立相关的投融资平台和土地流转平台,让入驻的企业也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确保农民利用土地资源参与建设,鼓励农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目前这方面的项目大多由企业在做。另外,农民土地抵押融资能力也需要提高。
新农村综合体的建设,不仅要建好,还要管好。新农村综合体中,居住的可能是多个村的村民,这样便会打破以前的行政边界,社会管理就需要有新的模式。建立议事会、监事会、业主委员会等经验,都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