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底,国务院发文明确,在全国范围或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广35项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四川省在随后两周内迅速形成工作方案。截至目前,省直部门负责复制推广共29项事项中,其中1项涉及专业监管视开放情况而定,已完成25项。由省政府借鉴推广的6项改革事项中,其中1项涉及专业监管视开放情况而定,其余5项将力争在2-3年内完成,目前,相关工作在推进中。
35项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中,在全省范围内推广23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广8项,在成都市或经开区等区域推广4项,这一系列事项的推进,将对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省级部门牵头负责的推广领域涉及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制度创新、金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5个方面。前3个领域中涉及的19项改革事项目前已全部完成复制推广;9项金融领域改革事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在内的6项改革已完成。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推广,则要视我省扩大开放情况而定。 在深入学习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同时,我省还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改革探索步伐,形成了不少四川经验。比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省将探索利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将开放型融资商业模式创新应用其中。又比如在成都市,正自我探索将外商投资电影院放映活动审批权下放、探索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事项。 近期,成德绵经济区被国家纳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我省将大力推动三地拓展思路,在创新推进、运用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培育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争创成都自贸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省还将继续按照工作方案推进现相关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并将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大宣传,提高企业对改革成果的知晓度,使相关政策措施真正落到企业、发挥效益。
(文章来源: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