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全面加强乡镇预算管理。定期对乡镇运行进行调研分析,切实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完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乡镇“涉农、涉弱”等民生投入,确保基层政权稳定运行。推行“乡财县管 ”、“工资直发”、“直接支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财政管理改革,有效加强乡镇“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全面提升乡镇预算执行能力。
二是全面加强乡镇项目管理。规范乡镇项目“申报→储备→立项→评审→招标→实施→验收→决算→绩效评价→移交管理”的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跟踪问效制度,确保乡镇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重点领域的资金支出全部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后期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全面加强乡镇债务管理。专门设立“乡镇债务稽核岗”,对乡镇债务实行动态监管,强化债务源头控制,规范乡镇举债审批,严控乡镇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制定乡镇三年化债规划,对乡镇化债实行目标考核,配套建立乡镇化债奖补和贴息制度。通过债权债务置换、依法处置闲置资产以及在税收分成、非税收入返还等中按比例安排资金等多渠道化解乡镇债务。
四是全面加强乡镇业务管理。每年举办集中培训2-3期,着力强化乡镇财会人员政策法规、会计业务和电算化操作等业务和技能培训。健全乡镇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统一规范乡镇支出审批程序,建立乡镇重大经济业务集体决策和报批制度。先后投入72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将全县60个乡镇财政所全部打造成为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设施齐备、信息畅通、服务到位的“标准化财政所”。
(文章来源:中国县域治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