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记者从东区获悉,东区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保障体系三大举措,加强城乡社区建设。
据了解,东区将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社区布局,社区规模控制在2000户左右,企业职工生活区、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可根据管理和服务需要适当扩大规模。新建的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要求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同时,通过政府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通过强化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制度,大力开展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和服务活动。完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和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推行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议事协商和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实现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
此外,强化社区建设保障体系,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和选任街道、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