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农村公共建设的专项投资逐年增加。但在具体项目实施中,政府主管部门作为投资和建设主体,包揽代建,由此引发的问题比较突出:管理环节多,截留挪用严重;建设方式一包了之,没有农民的直接参与,建设成本高;建管过程不对村民公开,缺乏民众监督,贪腐易发;项目选择很少尊重农民意愿,“政绩、形象”工程时有发生,各类相关事件经常被媒体曝光。在此背景下,安徽省的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社会机制的创新,更是人文精神在乡村的回归;不仅有利于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更有利于完善村民自治,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与会专家认为,安徽自建机制4年的实践表明,安徽实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覆盖国家投资的农村公共投资专项,把农村建设的自主权交给农民,确立农民在农村公共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的新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历了两次重大改革,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让农民拥有了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解放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解决了农村的温饱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免除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而村民自建制度是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探索,让农民拥有了建设自主权,这可能是一场继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之后的又一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
“4年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显示出明显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在研讨会上表示,安徽的实践为我国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方向性的经验和启示,在农村极具全面推广价值。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以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安徽省委副书记孙金龙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