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元跃上3000元用了4年
□从3000元到4000元再到5000元分别用了2年
□跃上6000元仅用1年
(记者 许静) 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6元,比上年增加1041.7元、增长20.5%,增速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增收幅度是1997年以来最大的。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厅提供的《从统计数据看我省农业助农增收潜力的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上了解到,“跳跃式”增长成为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典型特点。
纵向比,1995年以来,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00多元跃上2000元用了7年,从2000元跃上3000元用了4年,从3000元到4000元再到5000元分别用了2年,而跃上6000元仅用了1年;横向比,“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9%,比全国平均增速高0.2个百分点。2010年农民纯收入增幅首次快于城镇居民收入,2011年农民纯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4.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0年的3.04∶1缩小为2011年的2.92∶1。
在农民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双核主导趋势明显。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和工资上涨,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连续三年稳定在40%以上。在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2761.69元,占45.1%,对增收的贡献率为47.8%;工资性收入2652.46元,占43.3%,对增收的贡献率为38.8%。
从产业看,农业仍然是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的主导产业。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为1465.6元,占第一产业增收额的49.4%,为农民人均增收193.22元。粮食保持连续5年增产,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助农增收显著。
惠农政策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2011年农民人均获得补贴收入224.57元,比上年增加134.44元,增长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