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以规模化种植和养殖,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以规模化种养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形式,进一步开展高产创建和标准园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高质量生产为起点,强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产、供、销一条线上各个环节的市场化指向。提升加工能力,引进先进适用的加工设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休闲、生态农业,发挥农业的生产、生态、服务和文化传承功能,既增加农民收入,又促进了产业的融合发展;创新流通方式,积极发展农超对接、激活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加强品牌建设,开展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产品的创树和申报工作,严厉打击仿冒伪劣品牌行为,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知名度;加快技术创新,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与兄弟省开展资源优势互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拓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空间。
在苦练内功的同时,上海市强调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多角度和宽视野。一是加强金融支持,有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需求。二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吸引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入驻。三是重视人才培养,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发展壮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回馈农村,积极参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和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五是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在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上海市正逐步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制度,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