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获悉,东区通过建立“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管理机制,加快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截至目前,全区3条县道、51条村道均已确定路长和专管员。 据了解,自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东区及时出台《攀枝花市东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总路长由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道路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交通工作领导担任,乡道路长由乡镇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乡镇交管站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在推进道路改建方面,东区对通村公路进行改造升级,修复道路破损的原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及受损的排水边沟、施划标线,整体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并在沿线适合区域设置人行步道和景观。同时,东区建立了村社集体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机制,投入2800余万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道路改建等工作,通过实施道路硬化工程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已新增通村、通社公路17.2公里。 为抓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考核工作,东区采取百分制及附加分的方式,每月对各乡、村“路长制”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乡镇交管站相关台账、工作信息报送等内容进行打分,附加分部分由区级路长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核查情况予以加分,年度考核进入一、二档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为三档、四档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不奖不罚和约谈整改。 (文/陶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