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下午,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在我市召开医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会,全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及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庆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企业是药品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在药品安全责任主体,各企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加强药品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把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推动企业长远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既要优化服务流程,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又要强化监管力度,着力实施最严格的药品安全监管,同时也要加强政策支持,努力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会上还介绍了《药品管理法》修订的背景、过程、总要求,系统阐释了修订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创新,重点解读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研制与审评审批等相关内容。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促进广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文/张明波 编辑/郑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