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日,隆昌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伟主持,隆昌市委书记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市级领导,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隆昌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隆昌市全流域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通报了2024年隆昌市生态环境质量、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总结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区细颗粒物(PM2.5)首次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但也要清醒认识到隆昌市流域水质不稳定、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瓶颈等现实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紧迫感,紧盯空气优良率、断面水质等关键指标溯源分析,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2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隆昌市全流域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26条攻坚措施,加快推动一批治理项目如期开工。坚决抓好城镇污水、养殖尾水治理,分步分区实施城镇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加快推进50亩以上规模养殖基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大力推进氮氧化物、细颗粒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排措施。持续抓好“四源治理”,加快完成日用玻璃、陶瓷行业深度治理,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查及尾气排放抽检,严格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巡查。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优先监管地块管控和农药化肥减量等工作,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妥善做好固体(危险)废物处置。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进突出问题真整改。聚焦本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定期督导调度,加快推动问题整改见效。坚决做好交办信访件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复盘总结,吸取经验教训,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