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攀枝花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市委书记刘成鸣,省委民族工委副书记、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敬全林出席大会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剡主持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道全、市政协主席单荣、市委副书记赵辉等出席大会。
8月6日,攀枝花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会展中心召开
大会表彰了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市委办公室等42个模范集体、李海等121名模范个人。
市委书记刘成鸣为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颁奖
刘成鸣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和所有关心、支持攀枝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刘成鸣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民族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纳入全市工作的大局统筹安排部署,着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市民族工作充分证明,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政策,抓发展鼓干劲,抓稳定不松劲,抓民生用足劲,攀枝花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定能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
刘成鸣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攀枝花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刘成鸣强调,要坚持把跨越发展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基本要求,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民族地区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市民族地区实际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路子。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适当超前的原则,切实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市场引导、龙头带动、规模种养,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按照“适度集中、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总体要求,成团、成片、成线推进民族地区新村建设,改善民族地区生活环境。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民族地区享受现代文明。
要依法管理,增进团结,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一项突出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畅通愿望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把我市民族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民族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体系。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努力建设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敬全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攀枝花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取得的成绩。就下一步工作,敬全林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突出抓好民生经济,改善民生,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奠定物质基础。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进一步抓好创建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氛围。要建强民族干部队伍,健全民族工作体系,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市领导张祖芸、杨自力、李群林、程少华、张国民、李仁杰、吴文发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民工委书记张伟在会上宣读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