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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杜紫平主持召开宜宾市人民政府五届98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1-01-14  来源:宜宾日报

杜紫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进一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1月11日,宜宾市长杜紫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议审议了《宜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议题,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各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严肃财经纪律和严格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好转。二要严格遵照执行。各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早部署、早安排、早谋划,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经纪律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宜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会议要求,一要依法制定。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对《办法》涉及的具体内容和起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既合法合规,又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要传承保护。各区县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对《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激励、促进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在资金保障、人才培养、设施建设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扶持。三要广泛宣传。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解读,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培养群众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尊重热爱、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报请批准命名2020年度宜宾市园林县城、村、单位(小区)的请示等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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