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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当代县域经济
富顺农村信用联社:“富农贷”助“三农”

马霖 本刊记者 陈天航 周淼葭



2016年以来,四川省富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举团结奋进和改革发展两面旗帜,以战略转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深入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
截至2016年11月末,富顺联社各项存款余额928853万元,比年初净增96977万元,增幅11.66%,存款稳中有升;各项贷款余额453726万元,比年初增加4283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425728万元,比年初增加44515万元,占全部贷款93.82%,较年初增加1.04%。

创新推出“富农贷”
“富农贷”是指富顺县农村信用社向农业经营主体池中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在借款人提供土地流转收益作为担保的基础上,由借款人缴纳一定比例的“担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保证担保的信贷业务。富顺县政府“三农”信贷领导小组已批准了91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池,有资金需求25,500万元。截至2016年5月末,富顺联社已支持19户、金额3260万元。
“富农贷”业务,采取“政府+银行+农业经营主体池”合作模式,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感谢政府、感谢信用联社,给我们回乡投资增添了信心。”2015年11月26日,易树东在富顺联社申请的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审批通过。在此之前,易树东曾因资金问题而一筹莫展。正是富顺联社创新推出的“富农贷”业务,使易树东等人的困难解决了。
“富农贷”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贷款对象主要是通过合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经营业主,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目前,富顺联社已经接受15户新型经营主体提出的借款申请,已向9户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180万元。
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满足农业现代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富农贷”贷款额度一般在200万元以内。富顺县委、县政府重点扶持的(龙头)法人客户,经“三农”信贷领导小组同意,最高可达1000万元。“富农贷”贷款还款灵活,期限在1年以内可采用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方式;期限在1年以上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制定计划分期还款方式。
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富农贷”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当借款人符合人行“支农贷”借款对象时,原则上年利率不高于支农再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利率之外不再对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管理费用。
信贷补偿和风险分担。当贷款本金逾期30天或利息逾期90天时,用担保金先行代偿逾期贷款。当担保金不足清偿逾期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由政府风险补偿金承担60%(县政府承担55%、借款人所属镇(乡)政府承担5%)和富顺联社承担40%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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