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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当代县域经济
泸州银监:金融“活水”助力脱贫攻坚

渠道创新,提高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多样性和有效性。加快扶贫开发贷款抵押担保创新,灵活运用多种担保方式分散信贷风险。适当简化审批发放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使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泸州银监分局根据当地银行业机构服务专长和实际情况,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扶贫项目融资、服务网点布设等情况,由农商行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由农商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对贫困户开展逐户走访和信用评定,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在授信额度内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使金融扶贫的服务主体更加精准、服务责任更加明确。
——深化结对帮扶,确保对口帮扶行动落地见效。按照《四川银行业支持帮扶全省88个贫困县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四川银行业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泸州银监分局主动作为,牵头做好贫困县“一行一县”结对帮扶,目前中铁信托、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分别与叙永县政府、合江县政府、古蔺县政府签订了“金融扶贫合作开发协议”,并认真选取5-10户贫困农村家庭进行“一对一”帮扶。对选定的结对贫困户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人,逐户研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明确帮扶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真正帮助贫困家庭找准致富门路。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响应当前相关银团挂职政策,下派银行职员到3个贫困县进行精准扶贫挂职,截至2016年6月末,泸州银行业机构共下派干部12人,结对帮扶家庭474户,目前已有12户贫困家庭通过帮扶脱贫。
——实施智力扶贫,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按照扶贫先扶智原则,认真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切实提升助学贷款比例,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助学贷款受助总人数、贷款总额逐年增加。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最长20年。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踊跃向贫困地区学校、学生捐款、捐物,切实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改善就学条件,促进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同时,在员工招聘时要更加注重招录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截至2016年6月末,发放贫困县生源地助学贷款43.49万元,解决70名贫困大学生就学问题。为贫困学生捐资238.98万元,捐赠物品折款19.58万元,招聘贫困农村高校毕业生3人。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泸州银监分局推动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工作,通过贫困县建立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业务风险分担基金,促进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督促银行业机构主动联络当地政府扶贫部门,及时获取脱贫攻坚规划和实施方案、贫困户识别等信息,及时反馈扶贫开发的金融服务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协同联动,以财政扶贫资金、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贴息资金作为撬动金融扶贫投入的支点,推动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工作,促进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目前,古蔺农商行、叙永农商行、合江农商行、合江邮储已分别与地方政府签订了《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古蔺、叙永县财政分别到位1000万元、300万元设立了分险基金,并明确了县财政贷款贴息标准和贷款损失分担比例;古蔺农商行、合江农商行已分别与当地政府签订了《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合作协议》,古蔺县财政到位3000万元设立了分险基金。 (作者单位:中国银监会泸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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