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一是驻村帮扶干部选派工作存在不足。调研显示,派驻过程中存在被动行政性指派、身份性限制、选派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导致派驻干部面临经验不足、工作技能与扶贫工作要求错位等窘境。另外,驻村帮扶中区域性选派压力突出,在贫困较严重的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干部职数比例相对较低而贫困村数量较多,从而造成驻村帮扶人员选派上出现区域性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的压力。以凉山州喜德县为例,2015年共选派帮扶干部117人,已经占到了公务员总数的12.6%,即使加上同期省市下派的20名帮扶干部,也只能勉强配齐第一书记,远不能满足组建3-4人驻村工作组的要求。二是帮扶部门的差异导致扶贫资源配置不均衡。干部派出部门可调动的扶贫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对口帮扶村能够获得的外部支持强度,从而也影响到驻村干部的工作绩效。另外,帮扶资源的不均衡也使不同贫困村和贫困户之间因简单攀比而产生新的矛盾,进而对驻村帮扶工作产生不同看法。三是干部驻村帮扶考核机制不完善。调研发现,目前各地对驻村帮扶工作缺乏有效的考评办法,有的地区单纯以干部是否长期驻扎在村作为衡量其工作绩效的标准,使得驻村干部只能固守在村、活动在户,作为外来帮扶者具有广泛社会联系的优势难以体现。另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驻村干部,尚未形成细化和常态化的解决措施,未能构建规范有序的“召回”机制。
——扶贫资金县级整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扶贫资金投入的针对性明显提高,但县级部门资金整合能力不足导致的资金使用低效问题仍未解决: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缺乏实施细则,县级资金整合面临较大风险。虽然多数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权已经下放到县一级,但不同渠道的项目资金在审批、拨付、管理、验收等程序要求上存在较大差异,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和明确的权责界定,县级部门资金整合面临较大困难和风险,导致项目重复建设、资源分散投入的问题依然存在。调研中发现,部分高山、二半山区村庄因农户自发搬迁实际已成“空村”,但根据规划,通村道路等建设项目仍在实施,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二是行业扶贫资金缺乏基础性的整合制度和平台,依然呈现“各自为政,自主管理”的态势。各行业部门本身职能定位与扶贫开发之间界定不清,扶贫开发规划与行业发展规划不能有效匹配。同时,行业与行业之间、行业与县级部门之间的沟通缺失。分散化的资金和项目管理方式使行业扶贫资源“交叉重叠、低效配置”问题尤为突出。总体上,县级扶贫资金整合机制的不完善导致贫困地区大量扶贫资金账面累积,而与此同时,许多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项目运行却严重缺乏资金。
——扶贫开发中贫困农户主动参与不足。精准扶贫要求有效发挥贫困农户的主体作用,鼓励其主动参与扶贫项目运行。但调研发现,由于缺乏参与途径,扶贫项目的贫困户参与度仍然较低:一是缺乏贫困户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精准帮扶的前提是能够准确掌握贫困户的现实需求,但由于缺少有效的表达机制,贫困户的需求往往难以向扶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