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障。作为罗江县要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创新举措,开拓新路,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的立场看问题,从解决问题入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利益关系。发挥市场机制、社会机制。三是载体创新。围绕群众需求完善服务功能、围绕便民转变服务方式,围绕特殊群体创设特色服务,增强和改善党委政府服务能力。
坚持一条主线:
系统治理、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执政。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行常委会会前学法、中心组集中学法、年终述职述法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制定《罗江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成本效益分析、合法性审查等8个环节作为重大决策程序。组建法律顾问团对全县涉及稳定、发展、民生等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推动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权力公开制度,公开政府权力清单,落实好“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加快简政放权,推进事前审批变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开通电子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基层,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便民服务站,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村民不出村即可办理10类34项行政事务。
——构建“阳光司法”。切实抓好对司法工作的政治领导,不越权、不越位、不干预个案,全力支持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创新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由案件承办人当面向申诉人解答释疑,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提问,“案件越讲越清、真相越辩越明”,确保处理公正、当事人满意。
——促进“全民守法”。实施法治文化“五个一”工程,所有村(社区)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律师”制度,法律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针对未成年人、城乡低保残疾人、留守人群等特殊对象开展上门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零门槛”。 搭建县、镇、村、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建立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专项调解中心,实现调解工作多元化和全覆盖。
打牢一个基础: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坚持问需于民。坚持常态化走基层,每年集中用三个月时间,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将收集的民声民意建立台账、定责交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办理落实“两个100%”(能解决的100%解决,不能解决的100%解释清楚)。坚持民生会客集民意,通过“罗江民生会客厅” “金点子”征集等活动,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城市规划管理、民生工程等热点问题,广纳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