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臂求生与未雨绸缪
——四川方向光电重整上市的经验与反思
邓志坚
核心提示:
2007年新《破产法》引入企业重整制度,将重整与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并列,赋予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选择的权利,利用破产法所规定的救济措施,使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在清偿债务的同时,重新获得经营能力。经过多方坚持不懈的努力,2013年2月8日,四川方向光电重整成功,恢复上市,成为四川省第一家实行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也是全国第一家保留主营业务在体内,真正实行重整的上市公司。四川方向光电重整上市,在企业获得再生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和股东权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文对方向光电再生之路进行了总结与反思,以期在企业重整实践中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