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产和环境、资源离任审计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
——规范生态补偿诉讼程序。健全企业生态环境损害惩罚赔偿制度、环境损害评估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建立环境审判庭、生态补偿分庭,或将生态补偿法律实施,包括诉讼、受理、庭审等列入环境法院审判内容。
打造财政支撑体系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活动形态,在财政运行中基本上还处于空白或很不完善的状态。因此,急需尽快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制度、运行机制和可操作模式。
总的要求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的生态补偿投资融资机制,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路子,探索利用国债基金、贷款、公益基金、国际赠款等集资途径;强制破坏环境企业赔偿,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生态补偿方式。
——构建全省生态补偿财政政策的基本框架。岀台全省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确定生态补偿的财政管理机构。加快建立“环境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在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建立全省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确定均衡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奖励性转移支付的原则、标准和范围;初步确立生态补偿的财政渠道;初步提岀生态补偿的资金使用原则、监管措施。
——完善现行环境税收政策。增收生态补偿税,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将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所有矿产、非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草原;将现有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增设生态修复和环境恢复税。制定各种资源利用效率标准,增收不达标的资源浪费税。完善资源开发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改革现有企业成本核算方法,将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初步划定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补偿方式和补偿对象。明确中央、省、区域之间,行业、企业之间大的补偿领域和补偿范围、标准。建议主体功能区、森林、水资源补偿以中央财政支持为主,草地补偿以省财政为主,矿产开发和水电开发补偿以企业补偿为主,其中,水资源水质保护以受益区补偿为主。
——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由生态保护受益区按年GDP或财政收入比例建立对囗援建基金,建立生态保护募捐基金,接受国内外企业、团体、个人捐助。探索或试发行生态补偿彩票。
生态补偿市场化
——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培育资源市场,开放生产要素市场,使资源资本化、生态资本化;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模式;建立完善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资源取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等交易机制建设,推进排污指标有偿分配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
——建立碳汇、环境容量、排污权、生态功能交易平台。初步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生态补偿标准的评估机构,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功能服务等的价格形成机制,实行差别化资源价值评估,按反应市场供求、资源稀缺性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成本,确定科学的价格。完善市场运作和税收政策。
——依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重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