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政府根据农民自愿或有偿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集中规划修建新村,按照购房农户是主体,政府帮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模式运作。农村信用社应积极主动参与,适当降低利率直接与农户打交道,参与新村建设。贷款方式应选择小额信用贷款,但要用在建的房屋作担保,期限应在1~2年以内。实践证明,因老百姓直接受益于土地、税收及财政资金,还款意愿都很高,贷款风险性都很小。新农村发展到哪里,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就应该跟到哪里,以达到地方党政满意、社会认可、农信社发展的三赢效果。
提升品牌形象,建立标准化服务。农村金融业的竞争是信誉的竞争,更是服务的竞争。农村信用社的服务体现了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孕育着农信人本身的文化内涵和员工精神面貌,展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一种品牌,只有狠抓优质文明服务,才能实现农村信用社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狠抓“三基本”教育培训,苦练基本技能,打好业务操作基础,每位员工做到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能力。
产村相融支持特色农业
产村相融是支撑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每建一个综合体或聚居点,政府均进行了产村相融的规划。诸如池溏经济产业区、林果经济产业区、生猪产业化生态循环经济园。围绕产业规划,农村信用社应结合“惠农兴村、扶微助小”两大金融服务民生工程开展工作。
一是少部分农民组建以规模合作化生产为主的专业合作社、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对这样的小微企业,农村信用社可运用“产销通公司+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产业链共同体贷款加以支持,还可以 “仓储式”融资模式,化解涉农企业缺乏融资抵押品矛盾,解决短期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对独自承包经营的,运用经营权质押贷款、综合授信循环贷款加以支持。
二是一部分农民在聚居区内开超市、搞乡村旅游农家乐,可运用“商场超市供应链贷款”“联保互保贷款”“创业通”“失地农民观光旅游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兴村致富。
三是一部分留守农民,要保留其生产生活所需的小额信用贷款,这是农村信用社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新农合健康”贷款,对发放的生产生活所需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推行四包责任制控制风险,让普惠金融的阳光永远照耀在农村大地。
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国家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农村经济将会更加繁荣。新的金融需求市场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历史机遇期,农村信用社要因农而变、因时而变、因事而变,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实现金融服务的提升,把握经营方向,找准市场定位,全面实现战略转型。
(作者单位:四川省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