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成果,大力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持续向行政村延伸服务,积极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时定点服务、自助服务终端等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提升服务满意度。
加强分类监管引导
推进服务特色化多元化
——加强分类监管,增强服务针对性。督促农业发展银行坚持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要求,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保障粮油等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鼓励大型银行根据县域市场变化优化金融服务、优化发展战略,稳定现有县域网点,拓展乡镇服务网点,发挥网点联结城乡的协同效应。深入推进邮储银行县级支行、二类支行的改革及网点跨区域调整,坚持总量控制,网点到乡、服务到户,扩大邮政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在全面完成改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实力。稳步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坚持“支农支小、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深化以县域为发展“根据地”的理念,有序推进县域、小微企业集中区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
——加强导向监管,明确发展目标。通过加强对银行业机构信贷投向监管,引导机构创新产品,对在县域、乡镇、老少边穷地区新设立机构网点开辟“绿色通道”。以市场准入监管撬动金融服务方向,将机构完成支农支小目标任务、服务实体经济以及民生金融服务的情况,作为重要监管评价内容,与机构准入、监管评级挂钩。将县域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落实情况,作为市、县及其以下机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审核、已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未按监管导向行事的人员,提出职位调整建议。坚持县域银行业机构、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的信贷支农承诺制度,将其作为市场准入的核准要件。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对相关机构的动态监测、考核,并采取发送监管意见、约见高级管理人员谈话等监管措施,保证其经营不偏向。
——加强多方沟通,形成发展合力。通过深入调研,积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地方政府对监管政策、银行发展策略的支持。整合监管资源和金融资源,与地方政府充分磋商,探索以县域为单位制订“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方案”,以县级政府为主导配套一揽子政策、措施、发展基金等,推动县域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形成多方支持、合作共赢的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组建政府出资为主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县域经济主体、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努力化解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抵押难”“担保难”等问题。
(作者系中国银监会宜宾监管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