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带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真正做到将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好,一是鲜明导向,抓好选人用人。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旗帜鲜明以发展论英雄,在发展中考察干部,凭发展成绩使用干部,大力提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领导干部,为有能力者提供舞台,为想干事者搭建平台,切实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源头着手,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制度+科技”相结合,通过建立“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全委会“责廉双述”及电视公开述责述廉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管理,全面扎实制度“笼子”。 三是标本兼治,强力惩治腐败。时刻不忘履行惩治腐败、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职能,始终做到严查重处腐败态度不变、高压不减、力量增强,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通过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严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资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今年来,全县共立案72件,同比增长14%,其中涉及科级干部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敢于较真,从严问责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是强化“考评问责”促实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责三评”机制,增强考核评价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倒逼相关责任人务实履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评责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一次例行巡察,重要的工作不定期进行专项巡察,巡察结果直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分依据;建立定期报告评责制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一报告”工作机制,县委年初向县委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分别下达《责任分工书》和《牵头任务告知书》,半年对存在问题的下达《责任整改书》,班子成员和牵头部门提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接受县委常委会评议;健全群众评责制度,由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通过电话随访的形式组织广大群众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二是严格“一票否决”硬指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